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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1.1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1.1.1研究背景
伴随着工业化生产和技术进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多地出现了较严重的雾霾,环境污染事件也时有发生。2018年,我国共338个地级及以上的城市,其中仅121个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标准,只占全部城市数的35.8%,虽然较2017年上升6.5%,但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仍然占多数,情况不容乐观,环境问题仍然严重。所以,我国在积极采取措施治理环境的同时,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了要从源头防控,深化质量管理的理念,并提出2020年及2030年两个阶段性目标:逐渐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使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基本达标,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通过学者和专家们长时间的研究和实践,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环境会计信息核算和披露体系,而我国的环境会计研究相对开始得相对较晚,对环境会计的核算、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还未找到统一的标准。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越来越重视对环境问题的研究,逐步将环境项目纳入会计核算体系,同时,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也成为社会和公众的关注焦点。
企业作为主要污染源,更应承担起环境保护的职责,环境信息的披露,能直观体现其对环境责任的履行情况。2010年颁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将采矿、冶金等十六个行业划分为重污染行业,强制要求这些行业的公司披露环境信息。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修正)》等法律的施行,为企业保护环境及环境会计核算提供了相关依据。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有关部门正不断完善环保及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我国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开始重视企业相关信息的披露情况。另有研究(朱炜等,2019)表明,高质量的实质性环境信息披露能够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所以除了外部的环保及披露要求,从企业自身来考虑,提高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也是必要的。
但现实是,环境信息披露情况仍不尽人意。据Wind统计,截至2018年12月,我国沪、深股市上市公司中属于重污染行业的企业有1208家,占总数的33.71%,而纳入国家重点监控并实施强制性信息披露的仅165家,占比不足5%;根据《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8年沪深上市3567家企业中,有928家发布相关环境责任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及可持续发展报告,仅占26.02%,其中发布环境报告的只有18家。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国家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强制性不足,企业自愿性不高,未发布单独报告的企业仍占多数。
1.1.2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
就现在的情况来看,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不高,《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7)》显示,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存在“滥竽充数”的情况,尽管披露的数量与规模呈上升趋势,但是详细数据匮乏,简单阐述过多的现象十分突出。例如,某上市公司的披露中,仅用“从源头抓起以点带面”等模糊文字描述,缺乏环保投入等有用的关键信息。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可能是我国环境会计缺乏完善的理论指导,环境信息披露也还处发展阶段,相关制度不够规范和完善,《评价报告》中也提出,建议我国对企业的环境责任信息公开在制度及法规层面不断完善,同时可以借鉴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优秀案例,发挥其带头作用。
现阶段多数文献都以社会责任为主题,保护环境是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但是单独针对这一点的研究较少,并且现有研究里多数为实证研究,很少以单个案例为主来研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状况并探究其原因。虽然我国对处于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有强制要求,但他们的信息披露仍然存在很多问题,所以本文通过对案例企业及其所处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进行总结分析,结合已有研究和国外经验,提出一些改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希望能丰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案例研究文献。
(2)企业微观意义
习书记曾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讲话中提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动员和鼓励更多企业投入绿色项目,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向政府、社会公众传递企业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情况的重要方式(朱炜等,2019),对于投资者而言,判断一家企业“绿色”与否的重要依据是其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吴红军,2014)。
传统会计信息披露侧重于反映企业资本状况及运营成果,没有考虑生产和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损坏和需要付出的代价,所以,一些无法通过传统会计信息披露体系反映却对企业经营具有重要影响的信息得不到披露,从而不能正确核算企业的真实情况。因此,在传统会计信息的基础上,要利用环境会计核算环保负债,环保成本等环保相关内容,才能得出企业真实状况,进而为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通过论文对紫金矿业的研究,可以为相关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及改善提供一定的借鉴参考。
(3)宏观现实意义
由于人类过度或不适当的生产活动引起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中国虽然是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但中国污染物排放量也位居世界前列,这意味着中国经济的增长部分是通过自然环境的损失换来的,在这种情况下,基于生态补偿而产生的环境会计理论已经成为新的研究方向(孟召博和徐步朝,2017),在现有GDP的基础上,强调对资源和环境损失、环境治理成本的核算,最终得到的“绿色GDP”才能真正表现出国民经济增长。因此,企业虽为微观主体,其披露的信息可以用于评估和反映GDP真实水平,希望本文对相关问题的研究及提出的有关建议能为环境信息披露提供一些参考。
1.2国内外文献综述
1.2.1国外研究综述
(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研究
Fekrat(1996)认为,环境会计信息除了应该有会计和财务方面的信息,还应该环境诉讼信息、环境污染等信息。Patten和Trompeter(2003)认为企业披露的环境内容包括:公司所处行业的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介绍、企业未来可能面临的环境风险、废弃污染物的排放和治理情况。
(2)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
Dierkes和Coppock(1978)研究发现,规模更大的公司需要较多的外部资金支持,所以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来赢得信赖,于是公司的规模正向影响披露水平。另外,Bewley和Li(2000)还发现媒体关注程度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之间有一定的正相关关系。Wilmshurst和Frost(2000)通过调查澳洲处在污染行业的企业,认为法律法规与股东需求对促进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都有一定作用,其中股东需求的影响相对较大。O’Donovan(2002)通过对27家爱尔兰公司的研究,认为影响公司披露的主要原因是社会团体与媒体的压力,同时,行业的差异也会造成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差异。另外,Solomon和Lewis(2002)研究了企业主动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市场效益、社会影响、政治形象和企业的社会责任作为。Alsaeed(2006)研究发现,董事会构成、非执行董事、多元化董事构成、外资股东数量与披露内容指数显著相关。Kilian和Hennigs(2014)认为环境信息披露与行业环境息息相关。
财务绩效一直受到各主体的重点关注,所以有很多文献研究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与财务绩效的关系。早在1978年,Bowman研究发现,绩效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有正相关关系。后来,Clarkson等(2008)以美国191家企业为样本,从强制披露指标和非强制披露指标两个方面来看,发现无论是强制指标还是非强制指标,该正相关关系仍然存在。
1.2.2国内研究综述
20世纪90年代,各学者提出环境会计的必要性,开始研究适用于我国的环境会计。
(1)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研究
沈洪涛(2010)对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进行了调查研究,结果发现这些样本公司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普遍存在“报喜不报忧”的情况,多数企业较多地披露对其有正面影响的信息,而较少披露可能带有负面效果的信息。杨凤鸣(2014)以重污染行业12家公司为样本,显示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环境信息的会计核算程度不高、披露模式不规范等问题。
陆依、王贞贞(2014)以沪深两市共33家纺织服装上市公司为样本对环
境信息披露进行研究,统计得出其中29家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有披露;披露的方式或渠道主要涉及补充报告和独立报告模式两种。葛晨旭、田国双(2017)选取2015年《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中披露情况较好的前20家上市公司进行分析,他们的行业分布主要集中于一、二产业,占样本的80%;另外,各企业编制报告的参考标准各不相同,所以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最后,样本企业中有70%企业没有进行第三方验证。
(2)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研究
孟凡利(1999)认为环境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环境问题对财务的影响和环境绩效的影响,其中对财务的影响是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环境绩效则包含环境法规执行情况、环境治理等内容。耿建新、焦若静(2002)认为,环境对策方案、环境支出和负债也应包括在披露内容中。马继伟等(2013)认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除了对既有情况说明,还要包含预测、估计的会计信息。
(3)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研究
孙兴华(2012)认为,我国环境会计准则还存在空缺,所以企业应当先采取补充报告的形式进行披露。另外,高凯丽、程勇(2013)通过总结分析116篇研究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模式的文献,得出结论:有47篇文章支持披露采用独立的环境会计报告模式;另有12篇文章,作者表达了支持企业选择补充报告模式;剩余57篇文章的作者则保持中立,没有在独立环境会计报告。
(4)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研究
较多文献发现制度是影响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因素之一,如王建明(2008)认为不同行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差异较大,外部制度压力也会对披露水平造成一定影响。卢馨与李建明(2010)以沪市制造业企业为样本,发现我国上市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方式在《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颁布后有了明显改善。毕茜等(2012)则主要以我国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同样证明制度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有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赵海燕等
(2018)以115家钢铁上市企业年报、附注说明及其环境责任报告为对象进行实证研究,实证表明:环保机制实施与环境信息披露具有显著同向性,即环保机制规范实施将促使企业选择高信度的环境信息披露行为;有效的企业组织结构也与高信度环境信息披露行为具有显著一致性。唐国平和刘忠全(2019)基于湖北省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发现,《环境保护税法》的颁布对企业有显著影响,表现为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明显提升。
此外,其他因素也可能影响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如汤亚莉、陈自力(2006)通过对污染行业共60家企业的研究,发现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与企业规模和公司绩效正相关。沈洪涛和冯杰(2012)发现,媒体和政府的监管可以显著促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同时地方政府还可以加强舆论监督的作用。吴家亮(2017)研究证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与资产规模及资产负债率等指标有正相关关系,但与流通股等指标呈负相关关系。
1.2.3文献评述
首先,通过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总结,发现对环境会计信息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披露内容、影响因素等方面。不同之处在于,由于国外对环境会计披露研究开始较早,相关法律和体系比较健全,研究则更关注非强制性披露的情况及其动因,而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在理论和实践还处于探索阶段,相关制度也不完善,则更集中于探究披露现状,以及外部制度等因素对披露的影响。1.3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3.1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本文通过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关文献的查阅,结合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制度,选取紫金矿业为案例,通过查阅社会责任报告、年报和环境报告书等公开资料,结合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特征和国外先进经验,对紫金矿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具体情况进行研究,最后选取几个重要方面提出改进建议。根据上述研究思路,论文安排如下:
第一章,绪论。首先,阐述文章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其次,归纳总结国内外学者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情况;最后介绍本文的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内容,以及文章的预计贡献。
第二章,理论概述。首先,结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对环境会计的概念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则、披露形式、披露方式和内容进行简单介绍;其次,分析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最后,总结我国环境相关法律及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以及美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经验。
第三章,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首先以截至2018
年末深沪两市的上市公司共计22家公司为样本,对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进行统计和分析;最后,说明选择紫金矿业为案例的原因并对其进行简单介绍。
第四章,紫金矿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本章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式、内容与形式几个方面入手,根据紫金矿业披露的2011年至2018年的社会责任报告、年报、环境报告书,总结分析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情况与现状。
第五章,紫金矿业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根据前一章披露现状分析,提炼紫金矿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从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两个方面进行探究。
第六章,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本部分首先对案例分析做出总结,针对主
要问题及成因,结合紫金矿业所处行业整体状况和美日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经验,提出政策建议;最后,对本文的不足进行总结并做出展望。
1.3.2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采用规范的理论分析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以案例研究为主。通过文献的查阅,发现对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大多是实证分析,针对行业整体披露情况、相关影响因素等内容进行研究,很少有以个别公司为案例进行深入研究,所以本文选取了紫金矿业为案例,结合行业情况和特征进行研究。同时,结合相关文献观点,对紫金矿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及问题进行分析,针对重点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此外,本文在案例研究中运用了统计分析法,首先对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上市公司2018年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行业环境信息现状;再以紫金矿业为研究对象,通过查阅其2011年至2018年的社会责任报告、年报和环境报告书,结合已有的研究和制度,对其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现状进行分析,以此为基础对完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体系提出建议。
同时,本文使用了对比分析法,国外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开始较早,并取得了相对成熟的研究结果,通过对国内外研究和国外相关环境会计制度进行对比,在我国不足的地方借鉴国外经验,同时,通过紫金矿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情况的纵向对比和横向对比,总结其披露的情况,结合行业特征和企业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1.4预计贡献
(1)选题紧紧围绕国家发展计划,关注环境问题
面对我国不断恶化的环境状况,我国通过完善环保法规、加大环保投入等方法对我国环境问题进行预防和改善,并且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以主要污染物大幅度减少为目标,以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为根本”的指导思想。企业作为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源,环境会计能够计量并反映这些情况,信息披露则有助于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管,更好地促进企业进行环保活动,
实现可持续发展。
(2)一定程度上丰富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文献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有助于反映和监督企业的环境行为,而我国现阶段仅强制要求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和公开,但没有相应的披露规范,因此,重污染行业企业虽然披露了环境信息,但披露流于形式,信息质量并不高。所以本文整理了我国有关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法律法规,借鉴美国和日本的经验,结合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特征,以紫金矿业为典型案例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希望能丰富相关研究文献,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提供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