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7
浏览医闹刑法规制论文提纲--“医闹”行为刑法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完善建议
摘要:医疗麻烦行为将侵犯医疗领域的秩序、法律利益、个人利益和财产利益,应严格规范。自2012年以来,中国通过部门规章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形式打击医疗麻烦行为。2015年《刑法修正案(9)》正式规定,医疗麻烦可以通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来规范,这表明医疗麻烦行为有刑法规定的措施,但近年来的恶性事件也反映了医疗麻烦的刑法规定仍然不足。本文梳理了我国现行处罚医疗麻烦行为的法律法规,整理分析了当前医疗麻烦的定罪指控和判处刑罚的案件数据,总结了医疗麻烦行为刑法规定犯罪设置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目前可用于规范医疗麻烦行为的指控适用范围过窄,不能涵盖实践中的医疗麻烦行为类型;第二,由于医疗麻烦行为侵犯的法律利益复杂多样,规范该行为的指控过于复杂;第三,法律规定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打击范围有限。在不同指控制度的帮助下,仍需保护其他指控的法律利益,容易发生指控冲突和犯罪混乱。此外,医疗麻烦行为仍存在刑罚配置问题:一是行为设定的法定刑罚较低,不能威慑犯罪者;二是医疗麻烦行为正式受刑法规定,具体法定刑罚升级尚不明确,实践中滥用缓刑问题突出,使医疗麻烦规定流于形式。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了刑法规定医疗麻烦行为的建议:在犯罪设置方面,一是扩大以现有犯罪规定医疗麻烦的标准,扩大对医疗麻烦行为的打击面;二是细化犯罪情况。当医疗麻烦行为侵犯社会秩序时,适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罪等犯罪。侵犯人身法益时,应当使用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犯罪。当破坏财产法益时,应当使用敲诈勒索罪、故意破坏财产罪等犯罪;第三,严格运用想象选择一重或数罪并罚的犯罪处理原则,解决犯罪冲突和连续犯罪,涉及犯罪问题,对医疗麻烦行为进行评价。在完善刑罚配置方面,一是适当提高各犯罪规定医疗麻烦的法定刑罚,加大对恶性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明确医疗麻烦中的刑罚类型,在实践中确定医疗麻烦。
关键词:“医闹”行为; 刑法规制; 犯罪与刑罚;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2 研究现状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1.4 创新点
第二章 “医闹”行为的界定及其危害
2.1 “医闹”行为的界定
2.2 “医闹”行为的危害
2.2.1 个体法益受到侵害
2.2.2 公共秩序受到威胁
第三章 “医闹”行为的刑法规制现状
3.1 刑法规范及司法解释
3.2 涉及罪名及其法定刑
3.2.1 “医闹”行为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3.2.2 “医闹”行为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3.2.3 “医闹”行为与侵犯财产罪
3.3 司法现状:数据分析
3.3.1 裁判中的罪名分布及其数量
3.3.2 裁判中的刑罚及其数量
3.3.3 司法效果
第四章 “医闹”行为刑法规制中存在的问题
4.1 犯罪设置方面
4.1.1 规制“医闹”行为的罪名适用范围狭窄
4.1.2 罪名庞杂,缺乏针对性
4.1.3 罪数冲突问题突出
4.2 刑罚配置方面
4.2.1 法定刑设置偏轻
4.2.2 法定刑升格情形不明确
第五章 “医闹”行为刑法规制的完善建议
5.1 犯罪设置方面的完善
5.1.1 扩张罪名规制标准
5.1.2 细化罪状规定
5.1.3 解决罪数冲突问题
5.2 刑罚配置方面的完善
5.2.1 提高规制“医闹”行为罪名的法定刑
5.2.2 明确“医闹”行为中的法定刑升格情形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