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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自动驾驶刑事风险交通犯罪论文提纲--无人驾驶的风险与刑法规制
摘要: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加剧了这一风险。无人驾驶汽车是否具有识别和控制能力可分为两类。弱人工智能阶段的无人驾驶汽车本质上是一种交通工具,其刑事风险是非法使用故意犯罪和相关主体未履行监督义务造成的过失犯罪;强人工智能阶段的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了质的变化,其刑事风险在于独立犯罪。基于这些风险,无人驾驶犯罪也表现出多样化的方式、智能对象和隐蔽对象的特点。刑法有必要规范无人驾驶。无论是弱人工智能阶段的无人驾驶汽车还是强人工智能阶段的无人驾驶汽车,都不应成为刑事责任的主体,也没有惩罚的基础。刑法对无人驾驶监管的主要困难在于弱人工智能阶段、缺乏前置规范、过失理论的适用等问题。理性的做法是坚持人类利益优先的原则,适度干预无人驾驶汽车的发展,并通过现有的法律规范,尽可能明确无人驾驶场景下的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在立法层面,适当调整交通事故犯罪、危险驾驶犯罪和侵犯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使无人驾驶技术安全可控。
关键词:无人驾驶汽车;人工智能;刑事风险;刑事责任;交通犯罪;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无人驾驶汽车的刑事风险
(一)无人驾驶刑事风险问题的缘起
1.风险社会与无人驾驶汽车
2.无人驾驶汽车的分类
(二)无人驾驶刑事风险的类型
1.作为工具实施犯罪的风险
2.违反监管义务导致的风险
3.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4.脱离人类控制的风险
(三)无人驾驶刑事犯罪的特点
1.犯罪行为方式多样化
2.犯罪对象智能化
3.犯罪行为隐蔽化
二、无人驾驶汽车刑法规制的困境
(一)弱人工智能阶段的困境
1.前置性规范缺失
2.过失理论的选择
3.交通肇事罪的刑法适用
(二)强人工智能阶段的困境
1.刑事主体资格的困境
2.刑事可罚性的困境
三、无人驾驶汽车刑法规制的路径
(一)刑法规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1.人类利益优位原则
2.适度介入原则
(二)厘清相关主体的刑事责任
1.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
2.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
(三)刑事立法建议
1.修改交通肇事罪
2.修改危险驾驶罪
3.修改侵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