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6
浏览摘要
古代汉语虚词历来是语言学者们长期关注的研究对象,在古代汉语虚词中,“者”因使用频次高、范围广、用法灵活,历来备受学界关注,或是从宏观角度对“者”进行分类阐述,或是语法意义的演变出发探讨,但“者”字词性难以界定,加之语法意义及功能上的历时演变,因此学界颇多分歧。本文从专书研究的角度,对《仪礼注》中的“者”字进行穷尽式统计分析与讨论,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东汉时期“者”字使用的习惯与规则。
本文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绪论部分重在阐明本论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对“者"字研究现状进行梳理,揭示“者,,字研究的复杂性,同时指出“者”字语法意义和功能的研究仍然具有很大的阐释空间。最后说明本论文所釆用研究方法,力求研究的客观性与合理性。
第一章简要介绍《仪礼注》的相关知识,指出本论题所采用的研究底本,并对《仪礼注》中“者”字用例的统计情况进行概述,分析不同词性的“者”字用例的使用范围、频次及其搭配情况,为后面进行细致考察做了宏观的铺垫。
第二章是对《仪礼注》中结构助词“者”和语气词“者”结合用例进行分析,并在一定程度上指出其语法意义,同时也对《仪礼注》中“者"字的特殊用例做了说明。
第三章在前两章的基础上对《仪礼注》中“者”字结构的功能进行分析。“者”字结构作为名词性短语,可以在句中充当主语、宾语、名词谓语等。
第四章综合本论题研究的情况,对《仪礼注》"者”字研究进行总结。
关键词:仪礼注;者;词性;功能;结构助词
第一节研究目的与意义1
第二节“者”字研究的现状2
第三节研究内容与方法7
第一章《仪礼注》及其"者”字用例概述8
第一节《仪礼注》简介及研究概况8
第二节《仪礼注》“者”字用例概述9
第二章《仪礼注》"者”字词性分析12
第一节结构助词“者”的分析12
第二节语气词“者”的分析26
第三节“者”的特殊用例分析31
第三章《仪礼注》"者"字结构的功能33
第一节作主语33
第二节作宾语35
第三节作定语36
第四节作兼语37
第五节作名词性谓语句的成分39
第六节作状语40
第四章结语
参考文献
第一节研充目的与意义
一、研究目的
语言学界对“者”字词性和语法功能的研究由来已久,并从多重维度对其进行考察,或从宏观层面对其进行研究,或从历时演变的角度进行探析,但是对专书中的“者,,字集中研究相对较少,其中对于注疏一类作品的研究更加少见。本文拟定以《仪礼注》中的“者”字作为研究对象是因为:其一,《仪礼注》是第一部笺释《仪礼》的专著,是汉代以来随文释义的典范之作,训诂内容丰富,训诂方法也较完备。其二,历代学者对于《仪礼注》的研究多集中于郑玄注《仪礼》一书所体现出来的各种训诂条例和训诂方法,或者是考辩郑玄注《仪礼》的时间、《仪礼注》的最早刊刻及历代所刻《仪礼注》之版本源流、存佚状况,而从语言学的角度研究《仪礼注》较少。
本文拟就《仪礼注》中出现的“者”字进行集中的定量研究,反映汉代注疏中“者”字的作用与使用习惯,对其进行客观真实的总结。
二、研究意义
选取《仪礼注》中的“者”字进行研究的意义在于:其一,对《仪礼注》中的“者”进行系统、全面的统计分析,有利于我们从整体上把握《仪礼注》中“者”的用法和特点,并通过该作品来窥探当时的语言环境和社会环境;其二,目前尚未出现学者对《仪礼注》中的“者”字进行研究,对《仪礼注》中的“者”字研究能够与以往“者”字研究形成参考,对于古代汉语语法的研究和古文阅读都有一定的价值。
第二节“者”字研究的现状
“者”作为虚词在古代典籍中出现频率非常高,其灵活多变附着性强的特点也受到语言学家的广泛关注,但语言学家对其词性判定、词类归属和语法功能的研究又是众说纷纭、百家争鸣。因此,我们有必要针对“者”字词性与功能的研究史进行梳理,以呈现与之相关的重要阐述和研究成果,为本论题奠定学理基础。
一、“者”字词性研究的梳理
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最早论及“者”字:"者,别事辞也。”①从元代至清代,一些学者从训诂或修辞的角度来研究虚词,其中较为重要的著作,以《语助》、《虚字说》、《助字辨略》和《经传释词》为代表。这些具有代表性的著作,也对“者”字进行了解释。最早研究文言虚字用法的专书是元代卢以纬著的《语助》,又称《助语辞》,元代泰定元年(1324)成书。该书收集先秦至元代文献中的文言虚字100多个,分组进行了解释说明。《语助》共六十六条,在第四条单列了“者”字,卢以纬从俗语和方音的角度来解释“者”,认为“者”字或有俗语“聲”字意。但据学者何九盈、刘燕文考证,“聲”与“者”有明显区别,卢以纬此说系误解。清代袁仁林的《虚字说》是一部重要的虚词词典,记录了143个虚词。袁仁林将“者”字训为结构上的助词,认为“者”字尾句,乃倒指顿住之辞。其用法一是“顿住起下”,相当于“这个”;二是顿住缩上,相当于“的”。清代刘淇所著《助字辨略》巻三上声部记录了虚词“者”,其中对“者”字的解释集中于三点:第一,“者字语巳辞也”,即“者”字表停顿。第二,表“语之顿挫,与上也者义别”,即“者”字表语气顿挫。第三,“者”与“这”字是假借关系。清代王引之撰写的《经传释词》卷九解释了“者”字,王引之认为《说文》中“者,别事词也”中的“者”可指事可指物亦可指人。“者”或与“诸”字相通,与“也”字同义。
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从语法的角度研究“者”字开始萌芽。马建忠在《马氏文通》(1898-1899年刊行)提出“者”的词性有二,其一为“接读代字”,“接读代字者,乃所以为读之记也”气即代词;其二为“传信助字”,在传信助字“焉”中附论了助字“者”,他认为时间名词后的“者”字等没有指代的作20世纪40年代,对于“者”的词性,学者们又提出了新的见解。代表学者是王力和吕叔湘。王力《中国语法理论》认为“者”是“被饰代词”和“复指代词”。“被饰代词”指与动词、形容词或短语组合使用的“者”,“者”前成分具有修饰的作用。复指的“者”字就是复指名词,以引起一种判断语或描写语。②吕叔湘则在《文言虚字》(1944年出版)中指出,“者”不仅表示“称代”,还有“提顿”的用法。“者”用于称代如“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表示提顿如:“廉颇者,赵之良将也”%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1947年)谈了“者”字的完形作用,常常可以利用来改变加语和端语的次序。《中国文法要略》还提到“者”是表提示的语气词,文言用“者”,白话没有,“者”字常见是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还有在“者”字之前用“也”字的。关于解释句第一小句之末的“者”字,吕叔湘认为这个“者”就是判断句里面主语谓语之间常见的“者”字,应看作是语气词。
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对于“者”字词性的讨论较之前增多,在前辈学者开辟的道路基础上继续探索。较有影响力的是王力1962出版的《古代汉语》第一分册上册,他在书中对此前的说法有所细化,王力认为一类“者”字用于动词、形容词或动词短语后,构成名词性词组,可以用来表示“……的人(事)”,这类“者”是“特别的指示代词;数词与“者”结合,表示几种人或几件事物。语气词“者”用于判断句主语后、“有”字的宾语后、时间词后以及假设分句或结果分句后表示停顿。®1979年,何乐士、敖镜浩、王克仲、麦梅翘等人编著《文言虚词浅释》,不认同“者”的代词性质,认为应将“者”字词性界定为助词和语气词。但是助词“者”与形容词或动词短语构成名词性的“者”字短语,这与20世纪80年代,由于受到国内外语法研究的启发,汉语语法研究进入了繁盛期,众多语言学家力图从多个维度实践新的语法理论和研究范式,以求展现汉语发展的历史脉络和内部规律。关于“者”字词性研究的讨论也十分热烈,一些有影响力的学者纷纷著书或撰写文章来发表见解。总结发现,将“者”分析为助词或代词的观点较多。1981年由郭锡良、唐作藩等学者编订的《古代汉语》认为“者”是“辅助性代词”,意为“者”字不能独立成句,其指代人、事、物必须与其他词或短语结合,构成“者”字结构,充当句法成分,而“者”的语法作用仅为辅助性的,因此也有学者将其称之为“助词”。杨伯峻在1981年出版的《古汉语虚词》中对“者”字用法总结较为全面,指岀其有四类用法。其一为代词,主要功能是与动词、形容词或者动词短语形容词短语结合,使其转变为名词性结构。其二是无实意的助词,多用于时间副词后以凑足音节。其三是“者”相当于“之”,类似于现代汉语“的”,即助词;其四,表提示或疑问或反问的语气词。1981年,周绪全于《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第3期发表《“者”字词性新解》根据不同的语言环境对“者”的演变进行划分,“者”先由指示代词虚化演变成为指代性结构助词,进而演变为语气词。由马汉麟主编于1982年出版的《古代汉语读本》(修订本)将“者”分为有称代作用的助词和语气词。陈承泽著《国文法草创》于1982年出版,认为“者”多出现在名字或短语之后,是起指示作用的近指助字。于长虹、韩阙林在1983年出版的《常用文言虚词手册》中分析认为“者”是“特殊的指示代词”,与形容词、动词及其词组组成“者”字结构,表示“……的人”或“……的事”等;“者”作为助词,可出现在疑问句后、假设复句分句后、时间词后以及其他语气词后。①张桁于1987年发表的《说“者”、“所”》认为对于“者”的词性判定,可根据它的附着性来判断,可附着在词或词组后的“者”为“附着性代词”,不可附着在词或词组后的“者”即为助词。1988年许嘉璐主编的《古代汉语参考资料》认为“者”是特殊的代词和语气词。"者”字要跟动词、形容词及数词构成“者”字结构才能充当句子成分,是特殊的代词。语气词"者”能帮句子表达语气。
20世纪90年代,对“者”字的讨论较80年代稍少一些。1990年周法高《中国古代语法•称代篇》中称“者”为“代词性助词”。段德森在1990年出版的《实用古汉语虚词》中认为“者”分结构助词和语气助词二类。1996年出版的《古汉语虚词词典》观点与王力1962出版的《古代汉语》第一分册上册中观点基本形同。1997年由世纪出版集团、汉语大词典出版社出版的《汉语大词典》(第1版)中关于“者”的义项是代词和助词。:1999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古代汉语虚词词典》(第1版)中关于“者”的义项有助词和语气词。
21世纪以来,对于“者”字的讨论继续向前发展,不仅存在于字词典和著书中,还有很多学者撰写论文来研究“者”字,这为我们后之学者研究“者”字铺路筑石。2001年由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实用古汉语大词典》(第1版)中关于“者”的义项是代词和助词。2002年,方有国《上古汉语"者”字词性与功能再研究》认为“者”是指示代词。2003年由西安出版社出版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关于“者”的义项是代词和助词。2004年胡云晚于《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第3期发表《论古汉语"者”字的词类归属》,将“者”分为结构助词和语气助词。张玉金著《西周汉语语法研究》于2004年出版,他认为“者”是助词,主要起着附着作用。2004年何乐士《〈左传〉虚词研究》(修订本)进一步将之前的助词“者”明确为结构助词,并认为“者”有语气词的作用。2011年张玉金在《出土战国文献虚词研究》中,为了区别于结构助词“者”,将具有假设意味的“者”称作限定助词02012年华中科技大学龚小颖的硕士论文《〈论语〉“者”字研究》认为“者”是语气词,具有停顿功能。2014年华中科技大学毛丽的硕士论文《〈左传〉“者”字词性研究》认为“者”是“结构助词”和“语气词”。
通过对不同时期“者”字词性研究的梳理,我们对于“者”的词性发展有了一定的了解。19世纪末年,开始了关于“者”字词性的研究,《马氏文通》对“者”字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为“者”字研究开辟了道路。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关于“者”字词性的讨论继续发展。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者”字的词性研究发展迅速,学者们通过各种方式发表见解,或著书,或撰写论文,或编写词典,有利于后之学者对“者”字进行研究。
二、“者”的功能研究的梳理
学者们对于“者”的语法功能的看法主要有提顿、称代或使谓词性成分名词化。语义功能是自指、转指或复指。王力在《古代汉语》(1962)提出,“者”出现在判断句主语后,有表示提顿的语法功能。在此基础上,马汉麟《古汉语读本》(1982)进一步将“者”的停顿语气分为“提顿”和“顿宕”。“提顿”主要出现在主语或复句的前一分句后,是说话人主观上有意做出的停顿;“顿宕”主要出现在时间词后,是自然的停顿。出现在谓语后的“者”是助词,其功能是表称代。朱德熙(1983)认为“者”的语法功能是使谓词性成分名词化,并开创性地提出“者”的语义功能是自指和转指,作为自指的“者”出现在名词性词语后,作为转指的“者”出现在谓词性词语后。朱德熙不认为有语气词的“者”。①1997年袁毓林《“者”的语法功能及其历史演变》不赞同朱德熙将“名+者”中的“者”作为名词化标记,他通过借助谓词隐含的观念,证明名词性成分后面的“者”跟谓词性成分后面的“者”具有相同的语法功能,自指的“者”和转指的“者”可以实现统一。袁毓林还认为“者”可以表示提顿语气。聳002年方有国《上古汉语语法研究》中认为“者”有隔语复指和隔语转指•的功能,“者”在“名+者”结构中是隔语复指,在“谓十者”结构中的“者”是隔语转指。③张玉金《出土战国文献虚词研究》(2011)中认为“者”是名词性标记,而非名词化的标记。“者”的语法功能是对其前面的名词性成分进行标记,语义功能是自指或复指。2017年吴怀成、沈家煩在《古汉语“者”:自指和转指如何统一》中讨论如何对先秦“者”的各种用法做统一的解释。针对朱德熙将“者"统一为“转指标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吴怀成、沈家婚提出的统一方式是将“者”根本上定性为自指性的“提顿复指词”,它的转指功能是衍生的。
通过对“者”字功能用法的梳理,我们可总结出“者”的语法功能主要有提顿和顿宕;使谓词性成分名词化或标识“者”前的成分是名词性的。语义功能是朱德熙提出的自指和转指,吴怀成和沈家帽在此基础上提出将“者”根本上定性为自指性的“提顿复指词”,它的转指功能是衍生的。
通过以上对“者”字词性和功能研究的梳理,说明“者”字仍需深入研究。
三、“者”字词性判定
通过梳理发现,关于“者”的词性有两种说法:一是认为“者”的词性并非一种,而是分为指示代词、结构助词和语气词几种。如何乐士认为“者”是结构助词和语气词。二是将“者”的词性和功能进行统一,代表学者是朱德熙,认为“者”的词性是名词化标记。
釆用功能标准划分词类是80年代至今词类划分的主流观点。即词充当句法成分的能力及词与词之间的组合能力。从词的造句功能来看,单独的“者”字无法充当句子成分,必须附着在其他词或短语之后构成“者”字结构才能充当句子成分,由此可以判定“者”属于虚词,认为“者”是代词的说法不妥。从词的组合能力来看,“者"可以与词、短语和句子组合形成“者”字结构,有很强的组合能力,具备助词的特点。“者”还可以出现在名词性结构后面,用来表示某种语气,具有语气词的特点。因此,我们将“者”的词性确定在助词和语气词中。认同何乐士将“者"分为结构助词和语气词的观点。并且认为结构助词“者”具有自指和转指的语义功能。
第三节研究内容与方法
本论文釆取的主要研究方法有:
一、实证分析。论文的写作建立在大量相关文献的基础之上。通过对《仪礼注》“者”字用例进行分类统计,以量化的方式来对“者”的用法和功能进行分析。
二、逐类分析。在对《仪礼注》中的“者”字进行分类统计的基础上,对不同类别的“者”字进行细致的语法分析,以探究其语法作用。
三、客观描写与理论解释相结合。在穷尽统计《仪礼注》中“者”字用例基础上,以充分描写和充分解释为研究指导思想,对《仪礼注》中的“者”字进行详尽的描写,尝试分析“者”字的词性与功能。
四、共时与历时相结合。本文既对“者”在《仪礼注》及其同时期的文献中做共时研究,同时也会对“者”在前代和后代的使用情况做大致的梳理,以探求
“者”的历时演变。
第一章《仪礼注》及其“者”字用例概述
第一节《仪礼注》简介及研究概况
《仪礼》是儒家《六经》之一,成书于春秋战国时代,记载周代士大夫冠、婚、相见、乡、射、燕、食、朝、聘、丧、祭等各种礼节。《仪礼》在《汉书•艺文志》中被称为“《礼》”,此为当时通行称法。汉人在六经之名后加一“经”字,如称《诗经》《易经》《春秋经》等,故“礼”也称《礼经》。《礼经》初始记载的都是士礼,故又称为“士礼”。此外,还有称《仪礼》为《礼记》的,例如《史记•孔子世家》。晋元帝时,荀鬆在所上奏疏中开始用“《仪礼》”之名。唐文宗开成年间石刻《九经》,以“仪礼”名《礼经》,此后相沿不变,遂成定名。《仪礼》作为上古贵族礼仪的汇编,犹如一幅古代社会生活的长卷,对于认识和研究古代社会,不可或缺。语言学家也希望能够通过对《仪礼》语言的考察,来一窥当时的语言特点,丰富汉语史研究。
《仪礼》文古义奥,难以卒读,故读《仪礼》,首先要读郑玄的注。《仪礼注》是第一部笺释《仪礼》的专著。郑玄秉持儒家重礼传统,希望通过笺释《仪礼》,表现对传统儒家经典的重视,维护崇礼的政治统治。汉宣帝时期,《仪礼》以戴德、戴圣和庆普三家所传习者为宗。不久后,在鲁国境内出现《礼古经》,其中较当时三家所传《仪礼》多“逸礼”三十九篇,始有《仪礼》今古文之分。流传至汉末,保存有戴德、戴圣和刘向三个篇次不同的《仪礼》版本。郑玄在此基础上进行了整合,他釆用刘向编排之本作注,综合参考今古文《仪礼》之异文加以审定补充,因此在总结前人成果基础上,较为完善系统的对《仪礼》进行注解。由此《仪礼注》得以问世。
历代学者对于《仪礼注》的研究多集中于郑玄注《仪礼》一书所体现出来的各种训诂条例和训诂方法,或者是对《仪礼注》版本的源流、刊刻,以及流传情况进行细致考辨,或者从经学角度对《仪礼注》理学思想进行分析,但综合其研究情况来看,从语言学或汉语史的角度对《仪礼注》文本进行研究的较少,从《仪礼注》注疏的角度来细致探究“者”字在当时的使用、词性和功能,则未能见到。因此,《仪礼注》"者”字研究对于我们从语言学角度考察当时的语言特征和汉
语发展规律有一定的意义。
本文以《仪礼郑注句读》为底本,并参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出版的由郑玄作注,张尔岐句读,朗文行校点以及方向东审订的《仪礼》,释义方面参考2016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杨天宇译注的《仪礼译注》
。第二章《仪礼注》“者”字词性分析
第一节结构助词“者”的分析
结构助词“者”字可以与各种谓词性成分组合构成名词性的"者”字结构,语义功能是自指和转指。本节对结构助词“者”的组合功能和语义功能进行细致地分析和研究。
一、结构助词“者”的组合功能
(一)动词+者
“动词+者”在《仪礼注》中用例最多,比例最大,共有1358例,占据《仪礼注》中“者”字总量的68.14%,在结构助词“者”中占79.60%。“者”前动词情况比较复杂,可以是单个动词,可以是动宾、动补、双宾结构,也可以是连动形式。细分如下:
1.单个动词+者
《仪礼注》中“单个动词+者”共有297例,例如:
(1)華本,以蓍问日吉凶於《易》也。(《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辱孝,辞其代君行酒,不立饮也,比于正主酬也。(《仪礼注•卷七•大射仪》)
(3)禎孝必先戒,戒不必宿。(《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4)戒与孝,谓留群臣也。(《仪礼注•卷六•燕礼》)
这类“者”字结构较为简单,与意义单一的动词进行搭配。例(1)“筮”意为用蓍草进行占筮。例(2)“辞”为推辞。例(3)“宿”通速,谓预招使来,即约请、邀请。例(4)“与”即参加,“与者”指君所邀请参加燕礼的人。根据语境有不同的语法意义,有的表示该动作本身,如“筮者”、“辞者”,有的表示“……的人”,如“宿者”、“与者”。
在《仪礼注》中,有些“单个动词+者”会反复出现,使用频率很高。例如:
(1)又与宾揖,先入道之,負者随宾。(《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傅者,夫家之属,若群吏使往来者。(《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3)厚考,有司佐礼者。(《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4)射者绎己之志,君子务焉。(《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5)蓼孝以侯为功,是以献焉。(《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6)損者,相其祭酒而已。(《仪礼注•卷七•大射仪》)
(7)/考,府史之属。(《仪礼注•卷九•公食大夫礼》)
例(1)“赞”指主持礼仪,“赞者”即主持礼仪的人,共有33例。例(2)“使者”意为奉命办事的人,此处“使者”在句中意为男家所遣媒人,共有61例。
例(3)“接者”指有司中佐助主人行礼事的人,共有40例。例(4)“射者”在句中意为参加射箭比赛的人,共有9例。例(5)“获者”指报靶人,共有15例。例(6)“相者”意为帮助、辅助的人,共有7例。例(7)“从”意为跟随、跟从,“从者”即随从人员,共有17例。
2.其+动+者
“动词+者”结构前可以有“其”起指示作用,表示“那”或“那些”。例如:
(1)基不宙考为众宾,或悉来或否。(《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基为弓手考,亦为司马,君与宾为耦。(《仪礼注•卷六•燕礼》)
例(1)“其不宿者为众宾”指那些不约请的人是众宾。例(2)“其为司正者”指那些作为司正的人。
在动词后的“其+动+者”中的“其”,大多表领属。“其”无论理解为表指示或表领属,都不影响上下文义。例如:
筮宾,筮若可豊翠于孝,贤者恒吉。(《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其可使冠子者”在动词“筮”之后,“其”既可理解为表示领属,也可理解为表示指示。
3.状语+动词+者
“动词+者”结构中的动词前可有副词或助动词、名词等各种成分充当状语。在《仪礼注》中共有187例。
在“动词+者”结构动词前充当状语的,以副词居多,例如:
(1)主人,之父兄也。(《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席众宾于宾席之西,不弗者,不相续也,皆独坐,明其德各特。(《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3)*単考,方辞洗,宜违位也。(《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例(1)“将冠者”指将要行加冠礼的人,“将”作为副词修饰动词“冠”。例
(2)“不属者”里的“不属”意为不连接,“不”作副词修饰动词“属”。例
(3)“必进者”中“必”作为副词,意为必须,修饰动词“进”。
动词前有助动词充当状语的,主要是助动词“可”。例如:
(1)面鼓者,燕尚乐,7憨考在前也。(《仪礼注•卷六•燕礼》)
(2)相其地可芽者,乃营之。(《仪礼注•卷十三•既夕》)
(3)以特牲约,加其可开者二,亦得奇名。(《仪礼注•卷十五•特牲馈食之礼》)
例(1)“可鼓者”、例(2)“可葬者”及例(3)“可并者”中“可”作为助动词,表示许可或可能,跟“可以”意思相同,用来修饰动词“鼓”、“葬及”及“并”。
4.动宾/动补/动双宾+者
“者”前可以是动宾结构,例如:
(1)惜卬皆,重慎之。(《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2)枣裁孝请使受之。(《仪礼注•卷三•士相见礼》)
(3)祸展者,将坐,空屣亵贱,不宜在堂也。(《仪礼注•卷五,乡射礼》)例(1)“持几者”意为扶持几。例(2)“贽”是名词,士相见时所拿的贽,冬天用雉,夏天用干雉,雉的拿法是使雉头朝左,“还贽”在句中意为归还贽。例
(3)“说”通“脱”,“说履”即脱鞋之义。
由于《仪礼注》是对《仪礼》的注解,其中有很多内容是出自《仪礼》原文,郑玄通过“言……者”,来对原文进行解释。引用的内容有时是一个词,有时是短语,有时是一句话。这里我们将原文所引用的内容视为动词“言”的宾语。“者”将动宾结构“言……”变成名词性短语,相当于词典中被解释的对象。例如:
(1)宵不豹者,不敢当其崇礼来见己。(《仪礼注•卷三•士相见礼》)
(2)fiaf,明始降时位在此。(《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3)亨巻孝,或射或否,在时欲耳。(《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4)孤一人,亨谚孝,容牧有三监。(《仪礼注•卷六♦燕礼》)
(5)亨君明秒磐驱本,夫人与君敌体,不敢当其惠也。(《仪礼注•卷八・聘礼》)
例(1)“不足习礼”在《仪礼》原文中为:“宾对曰:'某不以贽,不敢见。'主人对曰:'某不足以习礼,敢固辞。'”“不足习礼”意为不敢当此重礼,“言”字提取部分原文,加上“者”构成者字结构,使其名词化,“不敢当其崇礼来见己”即是对“者”字结构中“不足习礼”的解释。例(3)“若”在《仪礼》原文中为:“宾、主人、大夫若皆与射,则遂告于宾,适咋阶上告于主人,主人与宾为耦。”“若”意为如果,表示假设,“言”字提取原文中的“若”字,加上“者”字构成“者”字结构,使其名词化。“或射或否,在时欲耳。”即是对"者”字结构中“若”的解释说明。
有时“者”前有副词“不”,例如:
(1)不多琴孝,省文。(《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2)下亨射考,以当序取矢。〈《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3)不专分本,不升堂,略之。(《仪礼注•卷七•大射仪》)
(4)不育车管本,大夫尊,空其文也。(《仪礼注•卷十七•有司徹》)
“者”前可以是动补结构,例如:
(1)琴四小考,尚安舒也。(《仪礼注迷二•士昏礼》)
(2)蔓于琴由本,于公所用酬宾解之处。(《仪礼注•卷六•燕礼》)
(3)卷于陀盼未考,欲亲见贾人藏之也。(《仪礼注•卷八•聘礼》)
(4)豹月于4匕姓本,月,大阴之精,以为地神也。(《仪礼注•卷十•觐礼》)
(5)準在南才孝,立侑为尸,使正馔统焉。(《仪礼注•卷十七•有司撤》)例(1)“乘以几”中“几”是助妇登车所用,“以几”是“乘”的补语。例(2)
“奠于荐南”在句中意为把解放在脯醴的南边,“于荐南”补充动作发生的空间位置。例(3)“于昨阶东”与例(4)“于北郊”也是同样的作用。例(5)“醯在南方”意为醯醯放在韭殖的南边,“在南方”是补语。
“者”前可以是“双宾结构”,大多是“谓之+名词+者”结构,例如:
(1)頑心宾考,同从外来耳,大国有孤,四命谓之公。(《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2)碣毛物者,物犹事也,君子所有事也。(《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3)頑毛房中考,后夫人之所讽诵,以事其君子。(《仪礼注•卷六•燕礼》)
(4)大侯,熊侯,谒夺大考,与天子熊侯同。(《仪礼注•卷七•大射仪》)
(5)大夫,上挨也,谓之大夫者,上序可知。(《仪礼注•卷八•聘礼》)
“谓之+名词+者”结构中的“者”使其前面的双宾结构名词化,有表示原因之意。例(1)“谓之宾者”可理解为称他为宾的原因,“同从外来耳,大国有孤,四命谓之公。”即是对“谓之为宾”的解释。
5.连动短语+者
连动短语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动词性词语连用,中间没有语音停顿,没有
关联词语。结构助词“者”前可以是连动结构,例如:
(2)丞迭孝,主人之群吏。(《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3)诙芈考,将以宾燕也。(《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4)掺欧孝,谓矢中他物,扬而触侯也。(《仪礼注•卷七•大射仪》)
例(1)“进拜”指进到舅席前行拜礼,“进”和“拜”都是动词,二者连用,构成连动短语。例(2)“沃洗者”指主人的属吏中专门负责用勺浇水以供宾主盥洗的人。“沃”和“洗”构成连动结构。例(3)“请坐”意为请宾坐下饮酒。
“请”和“坐”构成连动结构。例(4)“扬触”意为矢射中他物又扬而触侯,
“扬”和“触”构成连动结构。
“者”前也可以是并列的动词短语,例如:
(1)舉微与辰序孝。(《仪礼注•卷十三•既夕》)
(2)存与蔥尊孝,既则俟于西序端。(《仪礼注•卷十七•有司撤》)
例(1)“照徹”指照徹奠,“启肆”指照开殡建,“照徹”与“启残”是并列的动词短语。例(2)“荐”意为进上脯醴,与“设俎”是并列关系。
(二)形容词+者
“形容词+者”在《仪礼注》中共有135例,在结构助词“者”中占7.91%o“形容词+者”中“者”前可以是单音节形容词,也可以是形容词并列短语。
“者”前是单音节形容词,例如:
(1)筮宾,筮其可使冠子者,鷺考恒吉。(《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不示之以衣笄者,字者之戒,不嫌忘之。(《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3)卒爵不拜、立饮、立授,囈考礼简。(《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4)号本,尊先而卑后。(《仪礼注•卷六•燕礼》)
例(1)“贤”即有才德的,例(2)“尊”即可尊敬的,例(3)“贱”指地位卑下的,例(4)“长”即年长的。“尊者”和“贤者”在“形容词+者”中的使用频率较高,分别有43例,24例。“长者”沿用至今已成为一个固定词语,意为年纪大辈分高的人;年高有德的人。
“单音节形容词+者”前有时会有“其”,组成“其+形者”。“其”对“者"结构起指示作用,表示“那”或“那些”。例如:
(1)长,苦考考,言三人,则众宾多矣。(《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2)谓当时在者而复出重杂乱者也,恶能存基主者乎?(《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3)胜者之弟子,基2、者也。(《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4)古者与人饮食,必归其理卷所以厚礼之。(《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5)宗妇既并徹,微关手考。(《仪礼注•卷十五•特牲馈食之礼》)
例(1)“老者”、例(2)“亡者”、例(3)“少者”、例(4)“盛者”及例
(5)“卑者”前面均有“其”起指示作用,表示“那”或“那些”。
“形容词+者”结构中的形容词常以一对反义词互相对照,如:
(1)寧者俎尊骨,平本俎卑骨。(《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2)诸侯之妾,贵者视卿,贱考视大夫,皆三月而葬。(《仪礼注•卷十一•丧服》)
(3)斩衰受之以下大功,大功受之以正者,事考轻之,簪考从礼,圣人之意然也。(《仪礼注•卷十一•丧服》)
(4)模本三幅,多考一幅。(《仪礼注•卷十二•士丧礼》)
例(1)“尊”与“卑”相对,例(2)“贵”与“贱”相对,例(3)“重”与“轻”相对,例(4)“横”与“从”相对。反义形容词的使用有助于进行对比描写和说明。
“者”前也可以是形容词并列短语,例如:
(1)至此盛礼以成,酒清肴干,雰存力者犹倦焉。(《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2)大,以咗萋孝特为凱所以祭也。(《仪礼注•卷九•公食大夫礼》)例(1)“有力”在《现代汉语词典》中是作为形容词,意为有力量;分量重。
“强”和“有力”并列,例(2)“肥”与“美”都是作为形容词,组成并列短
语。
《仪礼注》中有部分''单音节语素+者”由于长期频繁使用,结构稳定,意
义单一,逐渐成为固定结构,被《汉语大词典》收录。现将《仪礼注》中收录在
《汉语大词典》中的“单音节语素+者”
在《汉语大词典》中,“使者”有2项释义:使唤之人,仆从;奉命出使的人。“从者”被释为随从人员。“相者”有2项释义:助主人传命或导客的人;旧指以相术供职或为业的人。“长者”有5项释义:年纪大或辈分高的人;指显贵的人;指德高望重的人;指豪侠;旧时对男子的尊称。“尊者”有2项释义:称辈分高或地位高的人;佛教语,梵语“阿梨耶”意译为尊者、圣者,亦泛指具有较高的德行、智慧的僧人。
“使者”“从者”“相者”“长者”“尊者”在《仪礼注》中使用频次较高,是典型的“者,,字结构,“者”是结构助词。而《汉语大词典》中,“使者”“从者”“相者”“长者”“尊者”结构意义固定,变成了一个固定的词。“者”不是结构助词,而是作为词缀。这说明了结构助词“者”逐渐演变为构词语素,作为词缀在现代汉语中重新焕发活力。以上提及“使者”“从者”“相者”“长者”“尊者”在《汉语大词典》中的收录情况是为了说明“动+者”中“者”的功能在不断地发展和扩张,我们在这里仍然将《仪礼注》中“使者”“从者”“相者”“长者”“尊者”中的“者”视作结构助词,在作统计时不将其处理为独立的词。
(=)数词+者
“数词+者”在《仪礼注》中共有26例,在结构助词“者”中占1.52%。“数词+者”构成名词性短语,所指代的对象大都在上文,例如:
(1)綺之言拘也,以为行戒。状如刀衣鼻,在屣头。纖,缝中細也。纯,缘也。三者皆青。(《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鼎三考,升豚、鱼、腊也。(《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3)浴巾千考,上体下体异也。(《仪礼注•卷十二•士丧礼》)例(1)“三者皆青”中的“三者”即指屐的絢、緝、纯。“絢”指鞋头上的装饰,有孔,可以穿系鞋带;"績''是鞋帮与鞋底的相接处的缝里装饰的丝绦。“纯”指沿鞋口的镶边。例(2)“鼎三者”中“三者”所代的对象是“鼎”。例(3)
“浴巾二者”中的“二者”指代前面的浴巾。
《仪礼注》中数词前常常有代词“此”起指示和加强作用,例如:
(1)席*亍孝于宾东,尊之,不与乡人齿也。(《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2)些寻考,皆大夫摄主人。(《仪礼注•卷八•聘礼》)
(3)由*亍本言之,已祀方明,乃以会同之礼见诸侯也。(《仪礼注・卷十•觐礼》)
(4)《特牲》五体,些三考,以其牢与腊臂而七,牢腊俱臂,亦所谓腊如牲体。(《仪礼注•卷十五•特牲馈食之礼》)
例(1)“席此二者于宾东”在《仪礼》原文中为:“席于宾东,公三重,大夫再重。”由此可知,“二者”即是指《仪礼》原文中的“诸公”和“大夫”,“此”起指示和加强作用。
(四)名词+(之)+动词(形容词)+者
《仪礼注》中“名词+(之)+动词(形容词)+者”共165例,在结构助词
“者”中占9.67%o根据"者”前谓词的类型,可将“名词+(之)+动词(形容词)+者”分为"名词+(之)+动词+者”及“名词+(之)+形容词+者”。
《仪礼注》中的“名词+(之)+动词+者”,“之”字可用可不用。例如:
(1)專用本,爵在庭,酒在堂,将自酌也。(《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手小考,尊宾之礼盛于上也。(《仪礼注•卷七•大射仪》)
(3)余三马,去△宰孝从出也。(《仪礼注•卷八•聘礼》)
以上三例中的“名词+(之)+动词+者”都没有用“之”字。“宾降者”意为宾下堂,“宾”是名词,“降”是动词。“乐止者”指音乐停止演奏。“主人牵者”中“主人”是名词,“牵”是动词。
《仪礼注》的“名词+(之)+形容词+者”结构中,“之”字可用也可不用。例如:
(1)锵太考爵以大官,彼,!、孝爵以小官。(《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燕合乡乐者,丛卷考可以逮下也。(《仪礼注•卷六•燕礼》)
(3)寒号者,宾之长次上宾者,非即上宾也。(《仪礼注•卷十七•有司徹》
(4)老,學更中專考。(《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5)相,扶工也,众寒弓2、考为之,每工一人。(《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6)一人,举令*孝也。(《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7)俎者,有中資本也。(《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例(1)至例(3)都是“名词+形容词+者”结构,没有用“之”字。例(1)中的“德”是名词,“大”和“小"是形容词。例(4)至例(7)都是“名词+(之)+形容词+者”结构,用了“之”字。例(4)中的“群吏之尊者”,“群吏”是名词,“尊”是形容词,意为尊贵的,令人尊敬的。
由于“者”字既可以管辖“名词+(之)+动词(形容词)”,也可管辖“动词(形容词)”,所以可以将“名词+(之)+动词(形容词)+者”的层次分为:1)名词+(之)+动词/形容词+者;2)名词+(之)+动词/形容词+者01)式中的“者”表示自指,“者”字跟在“名词+(之)+动词(形容词)”这个整体之后,相当于“主语+(之)+谓语+者”结构。2)式中的“者”表转指,仅管辖动词或形容词。
由于“者”前结构可以是动词和形容词,因此可将2)式分为:“名词+(之)+动词+者”和“名词+(之)+形容词+者”。学术界对于这种结构有不同的看法。吕叔湘认为“动词/形容词+者”是名词的后置定语,这是因为加语太长,放在端语之前不便,通过利用“者”字的完形作用来改变加语和端语的次序。何乐士认为“名词+(之)+动词(形容词)+者”处理为定中结构比较合适。我们认同何乐士的说法。何乐士用《左传》的实际情况来检验“名词”与“动词/形容词+者''的关系,“名词”为整体,“动词/形容词+者”为“名词”中的少数,二者是同类。这种情况下将“动词/形容词+者”视为“名词”的后置定语勉强可以,但不能代表二者的以下几种关系:同位关系;领属关系(“动词/形容词+者”属于“名词”,但不是同类);“名词”表示“动词/形容词+者”的时代属性,二者不同类;“动词/形容词+者”是“名词”的局部。所以“定语后置说”以偏盖全,也不符合汉语的实际面貌,故认为处理为定中结构更为妥当。①
①何乐士.《左传》虚词研究(修订本)[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230-232.
(五)副词+者
《仪礼注》中“副词+者”共有16例,在结构助词“者”中占0.94%。例如:
(1)孳考辄酌,以至于遍。(《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2)名考既酌,右还而反,与后酌者交于西楹北。(《仪礼注•卷七•大射仪》)
(3)在考,亦抗木也。(《仪礼注•卷十三•既夕》)
二、结构助词“者”的语义功能
用作结构助词的“者”的语义功能是自指和转指,在《仪礼注》中的分布情况如下:
表8:《仪礼注》中结构助词“者”的语义功能分布
由表8可知,《仪礼注》中结构助词“者”的自指用例共有650例,转指用例共有1056例,可见《仪礼注》中结构助词“者”的主要语义功能是转指。其中“数+者”和“其+动者”中的“者”都是转指,“副+者”中“者”的语义功能都是自指。此外,相对于主要表达“转指”语义功能而言,《仪礼注》中“动+者"出现较多自指用例,是一种特殊情况。主要原因在于《仪礼注》是注疏类文本,其中有大量对《仪礼》原文进行引用注解,表现为“《仪礼》原文+者”的结构,从而构成了此类“者”字的自指用例。
(~)转指
根据朱德熙的“转指”理论,“名词化造成的名词性成分与原来的谓词性成分所指不同”。①既有词类的转化,也有词义的变化。我们根据“者”前成分的不同进行分类阐述。
①朱德熙.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之、所”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J].方言,1983(1):16.
1.动+者
《仪礼注》中“动+者”用例最多,其中转指用例有773例,形式也较为丰富多样。例如:
(1)主人,骨翠考之父兄也。(《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热之孝,有司也。(《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3)热!者事毕,逆退,由便,至此乃著其位,略贱也。(《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4)您夫家之属,若群吏使往来者。(《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5)琴四-本,尚安舒也。(《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6)射者绎己之志,君子务焉。(《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7)丛孝,府史之属。(《仪礼注•卷九•公食大夫礼》)
(8)不聲者,非食物之盛者。(《仪礼注•卷九•公食大夫礼》)
例(4)(6)(7)中是“单个动词+者”的转指,例(4)“使者”中“使”是动词,意为出使,“使者”则是名词,指的是奉命出使的人,联系语境此处意为男家所遣媒人。可见,"使者”与“使”所指不同,词性也不同。例(6)和例
(7)也是如此,“射者”与“射”所指不同,词性不同,“从者”与“从”所指不同,词性不同。例(1)和例(8)是“状语+动词+者”,“将冠者”指将要行加冠礼的人,是名词,与“加冠”所指不同,词性也不相同。例(2)和例(3)是“动宾结构+者”,“匕”是古代取食器,曲柄浅斗,形如栖状大。“执匕者”指拿着取食器的人,与“执匕”所指不同,词性也不同。
2.其+动者
“动+者”结构前可以有“其”起指示作用,表示“那”或“那些”。《仪礼注》中的“其+动+者”共6例,都是转指。例如:
(1)甚不宿孝为众宾,或悉来或否。(《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基为可乎考,亦为司马,君与宾为耦。(《仪礼注•卷六•燕礼》)
例(1)“其不宿者为众宾”指那些不约请的人是众宾。例(2)“其为司正者”指那些作为司正的人。“动+者”中“者”提取动词的施事,“其”起指示作用,指示动词的施事。
3.形+者
《仪礼注》中“形+者”共有135例,其中转指用例有133例。例如:
(1)饮酒之礼,肾者为宾,其次为介。(《仪礼注•巻一•士冠礼》)
(2)尊孝可以孤,无能对。(《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3)乎考见尊,奠挚而不授。(《仪礼注•卷十•觐礼》)
例(1)“贤者"意为有德行才能的人,是名词,而“贤”是形容词,意为有才能的,品行高洁的。“者”用于指称具有“贤”这一特征的人。例(2)“尊者”指受人敬重的人,是名词,“尊”是形容词,意为令人敬重的。“者”用来指称具有“尊”这一特征的人。例(3)“卑者”指低微的人,是名词,“卑”是形容词,指低微的、低贱的。“者”提取“卑”陈述的对象。因此,转指的“者”一般需要与“贤”、“尊”等性质形容词搭配。
4.数+者
《仪礼注》中“数+者”共有26例,都是转指,用于总括上文出现的人或事。例如:
(1)綺之言拘也,以为行戒。状如刀衣鼻,在屣头。總,缝中細也。纯,缘也。三考皆青。(《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鼎三孝,升豚、鱼、腊也。(《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3)浴巾三考,上体下体异也。(《仪礼注•卷十二•士丧礼》)
例(1)“三者皆青”中的“三者”即指屐的絢、績、纯。例(2)“鼎三者”中“三者”所代的对象是“鼎”。例(3)“浴巾二者”中的“二者”指代前面的浴巾。
《仪礼注》中数词前常常有代词“此”起指示和加强作用,例如:
(1)席华亍考于宾东,尊之,不与乡人齿也。(《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2)由中=孝言之,已祀方明,乃以会同之礼见诸侯也。(《仪礼注・卷十•觐礼》)
(3)《特牲》五体,*弓者,以其牢与腊臂而七,牢腊俱臂,亦所谓腊如牲体。(《仪礼注•卷十五•特牲馈食之礼》)
例(1)“二者”是指诸公和大夫,“此”起指示和加强作用。例(2)和例
(3)中的“此”也是如此,起指示和加强的作用。
5.名(之)动(形)者
根据“者”字管辖的范围,“名词+(之)+动词(形容词)+者”的层次可分为:名词+(之)+动词/形容词+者;名词+(之)+动词/形容词+者。表示转指的,要是名词+(之)+动词/形容词+者。"者”字仅管辖动词或形容词,前面的名词是定语,修饰“动词/形容词+者”。例如:
(1)侈大吉爵以大官,馋,!、考爵以小官。(《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相,扶工也,欢序之少孝为之,每工一人。(《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3)及夸堡、.于條冬卷者,其受献之礼,如服不也。(《仪礼注•卷七•大射仪》)
(4)圭△当本,赔主施于主人。(《仪礼注•卷十三•既夕》)
从语义关系上看,名词与“动词/形容词+者”可分为同一性关系和非同一性关系。经统计发现,《仪礼注》中名词与“动词/形容词+者”都是同一性关系。例(1)“德”与“大者”,例(2)“众宾”与“少者”,例(3)“干侯”与“获者”,例(4)“主人”与“出者”,都表示的是同一性质的人或事。
(二)自指
根据朱德熙的“自指”理论,“名词化造成的名词性成分与原来的谓词性成分所指相同”①,只是单纯的词类转化,语义保持不变。
1.动+者
《仪礼注》中“动+者”出现较多自指用例,共有585例,是一种特殊情况。主要原因在于《仪礼注》是注疏类文本,其中有大量对《仪礼》原文进行引用注解,表现为“《仪礼》原文+者”的结构,从而构成了此类“者”字的自指用例。例如:
(1)欧考,辞其亲徹。(《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2)进东面乃拜。(《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3)不畳旬孝,不得见许之命也。(《仪礼注•卷三•士相见礼》)
(4)三膚考,将进揖,当陈揖,当碑揖。(《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5),将坐,空屣亵贱,不宜在堂也。(《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①朱德熙.自指和转指:汉语名词化标记“的、者、之、所”的语法功能和语义功能[J].方言,1983(1):16.
(6)不曾老,酒不以杂错为味。(《仪礼注•卷八•聘礼》)
(7)着起者,去笄纏而給。(《仪礼注•卷十二•士丧礼》)
“动+者”结构中的“者”表自指时,指称动作本身,不提取任何成分。例(1)
“辞者”就是指“辞”这一动作本身,只改变了词性,语义保持不变,后面“辞其亲徹”就是对“辞”的解释。例(2)是“连动结构+者”,“进东面乃拜”是对“进拜”的解释。例(3)(5)(7)是“动宾结构+者”,都是指称动作本身,后文往往是对指称的动作本身进行解释说明。《仪礼注》中有较多的“(不)言……者"用例,我们把它视作“动宾结构+者”,语义功能都是自指,表示原因或假设。例如:
(1)不言琴考,省文。(《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2)亨2东考,明乐正西侧阶,不欲大东,辟射位。(《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3)亨段夺考,不使当位,辟举旌偃旌也。(《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4)首逐•考,明其间阚也。(《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5)言由楹内者,以其立于堂廉也。(《仪礼注•卷六•燕礼》)
2.形+者
《仪礼注》中“形+者”结构中“者”表示自指的用例只有2例,指称形容词本身的特征,例如:
(1)创者,无玄酒。(《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榛者,杂也。(《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3.名(之)动(形)者
“名词+(之)+动词/形容词+者字跟在“名词+(之)+动词(形容词)谓语+者”结构。例如:
(1)冬不育巴考,衣与冠同也。
(2)敏令者,不馁败,不剥伤。
(3)分也塑者,已之礼更端也。
(4)长宾升者,以次第升受献。
”结构中的“者”主要表示自指,“者”
”这个整体之后,相当于“主语+(之)+
(《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仪礼注•卷八•聘礼》)
(《仪礼注•卷十七•有司徹》)
例(1)“衣不言色者”是名词性结构,“衣不言色”是主谓结构,二者语义相同,“者”是自指。例(2)“殽全者”与“殽全”语义相同,“不馁败,不剥伤。”即是对“殽全”的解释说明。
4.副+者
《仪礼注》中“副+者”共有16例,此结构中的“者”皆是自指,其中大部分副词都是引自《仪礼》原文。例如:
(1)当老辄酌,以至于遍。(《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2)逐考,因坐而奠,不北面也。(《仪礼注•卷六•燕礼》)
(3)胃者,言其互相为服,尊同则不相降。(《仪礼注•卷十一•丧服》)
(4)雰孝,亦其骨体。(《仪礼注•卷十六•少劳馈食礼》)
例(2)中“遂”所在《仪礼》中原句是“主人拜送爵,宾升席,坐祭酒,遂奠于荐东。”“遂者”与“遂”语义相同,词性不同,“者”表示自指。例(3)“皆者”在《仪礼》中原句是“皆为其从父昆地之为大夫者”。“皆者”与“皆”语义相同,词性不同,“皆者”中“者”表示自指。
第二节语气词“者”的分析
《仪礼注》中语气词"者”共有269例,在《仪礼注》"者”字总量中占13.50%。语气词用以表示停顿,引出下文,“者”只起语气作用。
一、名词+者
“者”可以用于普通名词或者名词性结构后,用以表示停顿,例如:
(1)欧年考,冕之次,其色赤而微黑,如爵头然,或谓之綱。(《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展者顺裳色,玄端黑履,以玄裳为正也。(《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3)众手考,长子之弟及妾子。(《仪礼注•卷十一•丧服》)
例(1)“爵牟”指古代冠冕的一种,其形似冕而前无朧。爵通“雀”,是说这种牟的颜色赤而微黑,如雀头的颜色,故名爵牟。例(2)“屐”指鞋。例(3)“众子”谓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诸子。
《仪礼注》中有部分“者”字出现在“所+动词”之后,构成“所+动词+者”的格式。例如:
(1)宾客所不爸君不受贽。(《仪礼注•卷三•士相见礼》)
(2)与其o(《仪礼注•卷七•大射仪》)
(3)凡m不枣•考,尊介也。(《仪礼注•卷八•聘礼》)
(4)此呀列孝,凡六命夫、六命妇。(《仪礼注•卷十一•丧服》)
(5)中■眷考,牲、腊则正脊一骨、长胁一骨及膳也,鱼则三头而已。(《仪礼注•卷十五•特牲馈食之礼》)
例(1)“所不答者",例(2)“所欢者”,例(3)“所不贬者”,例(4)“所为者”及例(5)“所释者”都是“所+动词+者”结构,关于“所+动词+者”格式,学界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分歧是“所+动词+者”结构是“所”字结构还是“者”字结构。持“所”字结构意见的主要是:蔡英杰的《略论“所字结构”》,王应龙的《〈盐铁论〉“所”字用例考析》,张杨的《古代汉语“所字结构”再认识》。他们都认为“所”字管辖“动词+者”,"所+动词+者”就是“所”字结构。但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认为“所+动词+者”是“者”字结构。邵霭吉《古汉语“所”字结构的通式及生成机制》(2013)通过分析结构层次,认为是“者”字管辖“所+动词”,应是“者”字结构。程邦雄认为“所+v+者”这一结构等于“所+v”式,"者”是语气词,不能指代动作的对象,指代动作的对象都是“所”字。"者”是语气词,用在“所+v”这个名词性结构后,表示提顿或煞尾。马履周指出“所……者”式与“所”字词组的作用相同,仍是指代行为的对象,“者”字的作用是表示语气的停顿。我们认同“者”是语气词的观点。
“所+动词+者”结构中“所”与动词间会出现介词,《仪礼注》中主要是介词“以”,构成“所以+动词+者”的结构。“者”字表示语气的提顿或煞尾。例如:
(1)绥,噸四列门寺考。(《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2)福,犹幅也,吁必承号莎大孝。(《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例(1)"所以引升车者”是对“绥”的解释,意为用手抓住它上车。“以”是介词,表示凭借。“所以”与“引升车”组成名词性词组,“者”字起到煞尾的作用。例(2)中的“以”也是表示凭借,"者”字起煞尾作用。
二、名者,名谓(也)
“名者,名谓也”是古汉语中标准的判断句。语气词“者”表提顿,语气词
“也"用于句尾煞句,表示判断语气,“者”“也”相呼应。例如:
(1)玄考,玄衣、玄裳也。(《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号月®考,房西室户东也。(《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3)师者,气之主也,周人尚焉。(《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4)多示本,《风》也,《小雅》为诸侯之乐,《大雅》、《颂》为天子之乐。(《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5)豊砂考,其章头也。《射仪》所载《诗》曰“曾孙侯氏”是也。(《仪礼注•卷七•大射仪》)
(6)竹蕈歹考,器名也。(《仪礼注•卷八•聘礼》)
(7)公也。(《仪礼注•卷八•聘礼》)
从表达的语义关系来看,《仪礼注》中的判断句主要是内容判断,可以是对人物进行判断,也可以是对事物进行判断。例(5)和例(7)即是对人物进行判断,“曾孙者”与“主人者”即是指人物。例(7)“主人者”和“公也”表示的内容是同一关系。例(1)和例(2)即是对事物进行判断,“玄者”与“房户间者”即是指事物。例(6)“竹篡方者”和“器名"是类属关系。
《仪礼注》中也有只出现“者”,不出现“也”的判断句。例如:
(1)众于考,长子之弟及妾子。(《仪礼注•卷十一•丧服》)
(2)甦4考,績裳。(《仪礼注•卷十二•士丧礼》)
(3)章老,农力之成功。(《仪礼注•卷十五•特牲馈食之礼》)
例(1)“长子之弟及妾子”是名词性词组,是对主语“众子者”进行判断,和主语所表示的内容是同一关系。
三、名者,动谓(也)
“名者,动谓(也)”与“名者,名谓(也)”虽然结构相似,都是“……者,……也”的形式,但二者并不相同,这是因为“名者,动谓(也)”的谓语不是名词性的,所以不是判断句,而是叙述句或描写句。例如:
(1)埠停者,感神灵而生,若稷契也。(《仪礼注•卷十一•丧服》)
(2)*席冬考,如小功布,深衣,为不制衰裳变也。(《仪礼注•卷十一・丧服》)
(3)卷%茉考,字尸父而名尸也。(《仪礼注•卷十六•少劳馈食礼》)
例(1)“始祖者,感神灵而生,若稷契也。”是叙述句。例(2)“此麻衣者,如小功布,深衣,为不制衰裳变也。”是描写句,“如小功布,深衣,为不制衰裳变也。”是对“麻衣”的描写。
《仪礼注》中“名者,动谓(也)”结构中“也”字也可不出现,例如:
(1)通考,宾主共之。(《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2)卷者,始死时敛衾。(《仪礼注•卷十二•士丧礼》)
例(1)是叙述句,宾客与主人一起饮酒。例(2)是描写句,“始死时敛衾”意为用被子盖在上面,是对“衾”的描写。
四、有(无)……者
在古代汉语中,“有”字经常与“者”字相配合,组成“有……者”。《仪礼注》中也存在“有……者”结构,“有”与“者”之间是名词性成分,作“有”的宾语,“者”是语气词。例如:
(1)是以其诗有任紧七兴考,属之《召南》焉;有圣人之风者,属之《周南》焉。(《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2)卿存繆■本,射礼尊。(《仪礼注•卷七•大射仪》)
(3)食有項考,优宾也。(《仪礼注•卷九•公食大夫礼》)
(4)疏匕,匕柄有刻偎毛。(《仪礼注•卷十七•有司微》
在“有……者”的前面,一般都有一个名词(或名词性词组),如:例(1)“其诗有仁贤之风者”中的“其诗”,例(2)“卿有俎者”中的“卿”,例(3)“食有酒者”中的“食”。例(4)“匕柄有刻饰者”中的“匕柄”0我们认为这类“有……者”句是表示所有关系的,“者”字是表示提顿的语气词。
“有……者”的前面也有不带名词的,例如:
(1)有笨孝,屈组为纹,垂为饰。(《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存厚者,所以优宾也。(《仪礼注•卷八•聘礼》)
(3)有炒者,堂虽明,室犹闇。(《仪礼注•卷十二•士丧礼》)
这类“有……者”的主要用法是介绍陈述或描写的对象,语气词“者”提示下文将有叙述或说明。
在《仪礼注》中,“无”也经常与“者”字相配合,组成"无……者”,其
用法与“有……者”相同。例如:
(1)冬莎考,缨而结其绦。(《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笄有术考,妇见舅姑,以饰为敬。(《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3)冬古携者,既接于君所,急见之。(《仪礼注•卷八•聘礼》)
(4)废敦,敦任号孝,所以盛米也。(《仪礼注•卷十二•士丧礼》)
通过以上例子及分析,可以发现“有(无)……者”中“有(无)”与“者”字中间主要是名词,“有(无)”与“者”前名词组成动宾结构,“者”字用作语气词。如果“有"后面是谓词性成分,那么“者”不是表示提顿的语气词,而是结构助词。例如:
(1)言此者,嫌众宾三耦同伦,初时有華孝,后乃射有拾取矢,礼也。(《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2)其存未者与,皆出请入告,于此言之者,宾弥尊,事弥录。(《仪礼注•卷八•聘礼》)
(3)冠端玄,玄冠玄端,下言玄者,玄冠,有不玄端者。(《仪礼注•卷十五•特牲馈食之礼》)
以上3例中,“有”表示“存现”,“有”与“者”之间是动词或动词结构,“者”先与动词结构组成“者”字短语,整个“者”字短语再做“有”的宾语。例(1)
“射者”在句中意为参加射箭比赛的人。例(2)“来者”意为来的人。例(3)“不玄端者”意为不身穿玄端服。“射者”、“来者”“不玄端者”都是作为“有”的宾语。
五、“者也”连用出现在句末
《仪礼注》中“者也”连用出现在句末共有3例,例如:
(1)遂,射稀也,以韦为之,所以遂弦者?。(《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2)越,瑟下孔,所以发越其声者省。(《仪礼注•卷七•大射仪》)
(3)扃,鼎扛,所以举之者担。(《仪礼注•卷九•公食大夫礼》)
例(1)(2)(3)中,"者”字前面是一个名词性的词组,“者”是语气词,表停顿语气,没有提示作用。“也”是句尾语气词,表示判断语气。“者也属于语气词连用,语气的重点落在“也”上。
但并不是“者也”出现在句末都是语气词连用,例如:
(1)先生,致仕考专。(《仪礼注•卷三•士相见礼》)
(2)一人,笙之长者也。(《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3)笙,吹笙考。,以笙吹此诗以为乐也。(《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4)大夫,遵君多。(《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5)长,公卿之尊考巴。(《仪礼注•卷六•燕礼》)
例(1)和例(3)中的“者”先与它前面动词构成名词性的“者”字词组,“也”是句尾语气词,表示论断。例(2)和例(4)中的“者”先与它前面的形容词构成名词性的“者”字词组,“也”是表论断语气的句尾语气词。例(3)中的“者"也是先与前面的动宾结构构成名词性短语,“也”是表顿宕的句中语气词。
第三节“者"的特殊用例分析
《仪礼注》中“者”的特殊用例只有“古者”和“或者”。
一、古者
《仪礼注》中“古者”共有16例。用作状语的时间名词“古”后面用“者”表示提顿语气,略作顿宕,有引起注意的意味。意为古时候,一般岀现在句子开头,用作时间状语。例如:
(1)吉者与人饮食,必归其盛者,所以厚礼之。(《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2)吉孝天子适诸侯,必舍于大祖庙。(《仪礼注•卷八•聘礼》)
(3)吉考君臣谋密草创,未知所之远近,问行用,当知多少而已。(《仪礼注•卷八•聘礼》)
(4)妻虽从夫而出,寺老大夫不外娶,妇人归宗,往来犹民也。(《仪礼注•卷十一•丧服》)
(5)有孝饭用手,吉时播余于会。(《仪礼注•卷十四•士虞礼》)
《左转》中的时间词范围较大,“昔”“乡”“古”“曩”都可以出现在“者”前,而《仪礼注》中只有时间词“古”与“者”连用,《汉语大词典》中也有对
“古者”的解释,意为从前,过去的时代。说明“古者”从古沿用至今,在时间词中使用频率相对较高,从而发展成为一个固定的词项。
二、或者
“或者”一词在春秋时期出现,经过不断地发展演变形成为附加式合成词,凝固成固定的词项。《仪礼注》中“或者”仅2例,主要表示一种不肯定的推测,有“或许”、“恐怕”之义,常用在动词前作状语。既可以出现在疑问句中,也可以出现在陈述句中。例如:
(1)鬼神尚居幽闇,或者远人乎?(《仪礼注•卷十四•士虞礼》)
(2)闭牖与户,为鬼神,京中欲幽闇。(《仪礼注•卷十四•士虞礼》)
第三章《仪礼注》“者”字结构的功能
“者,,字结构作为名词性短语,其句法功能与一般名词大致相同,在句中可以充当主语、宾语、定语、状语、兼语和名词谓语等句法功能。本章我们将在《仪礼注》文本基础上,考察“者”字结构的功能。
第一节作主语
主语是句子中的陈述对象,常常由名词、代词或名词性短语充当。从主语和谓语的语义角度来看,可以将主语进一步细分为施事主语、受事主语和中性主语三类。《仪礼注》中“者”字结构作主语的情况,同样需通过语料按此三类主语进行梳理、分析。
_、施事主语
施事主语,即句子中发出动作、执行某行为的主体。例如;
(1)今本翠争者着卷幘,類象之所生也。(《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實考篷于户西,宾升,揖冠者就筵。(《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3)授考既释辞,执众币者进即位,有司乃得委之。(《仪礼注•卷八•聘礼》)
(4)豊孝既复命,子与群臣皆哭。(《仪礼注•卷八•聘礼》)
(5)号考用尊体,乎考用卑体而已。(《仪礼注•卷十七•有司撤》)
例(1)“未冠笄者”是没有戴簪子的人,用作主语,“着”是穿戴之义,是动词,作谓语,“卷幘”是古时童子所戴的头巾,用作宾语,“未冠笄者”是“着卷幘”这一行为的发出者。例(2)“赞者筵于户西”意为赞者在室户西边设筵席,“赞者”是主语,是“设筵席”这一动作的发出者,是施事主语。例(3)
“挨者既释辞”指挨者已经放弃辞令,“挨者”是“释辞”这一行为的主体。例
(4)“使者既复命”指使者汇报岀使经过,“使者”是“复命”这一动作的发出者,是施事主语。例(5)“尊者用尊体,卑者用卑体”中,“尊者”和“卑者”都是施事主语,是行为执行的主体。
二、受事主语
句子中主语是动作或行为执行的承受者,是其客体,作为动作或某行为关涉的对象,则该主语为受事主语。“动词+者''作受事主语较多,表示出某种动作行为涉及什么样的对象,比只用其名更为明确具体。例如:
(1)德大者爵以大官,俸q、者爵以小官。(《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华宾考,欲厚之。(《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3)廖攀孝,致之。(《仪礼注•卷八•聘礼》)
(4)师不禺考,寸"之也。(《仪礼注•卷九•公食大夫礼》)
(5)纟專琴孝,内展之。鮮卷考,外展之。(《仪礼注•卷十一丧服》)
例(1)“德大者爵以大官,德小者爵以小官。”指功德大的人授予的官爵大,功德小的人授予的官爵小。“德大者”和“德小者”都是被授予官爵的对象,是受事主语。例(2)“礼宾者,欲厚之。”中的“礼宾”即向宾行醴礼,“之”指代“礼宾者”,是动词“厚”所涉及的对象。例(3)“屈缥”是指把圭垫末端的丝带屈握在手中,“敛之”中的“之”指代“屈纟巢者”,是动词“敛”所涉及的对象。例(4)"肺不离者,寸U之也”中的“之”指代“肺不离者”,表示承受动作、行为的客体。例(5)“缉裳者,内展之。缉衰者,外展之”中的“之”分别指代“缉裳者"、“缉衰者”。
通过以上例子可以发现,当“者”字结构是受事主语时,动词后的宾语往往是“之”,指代前面的主语,有些动词后虽然没有宾语“之",但从“者”字结构和动词的意义联系、逻辑关系上,不难看出前面的主语就是动作行为的受事。
三、中性主语
在句子中作为被描写被说明或判断的对象,既不充当施事,又不充当受事,这类主语我们称其为中性主语。例如:
(1)三本皆《小雅》篇也。(《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2)皆玄尊,?者皆有玄酒之尊,重本也。(《仪礼注•卷七•大射仪》
(3)天子见公,推考五人;见侯伯,推者四人;见子男,搓者三人。(《仪礼注•卷十•觐礼》)
(4)横孝三幅,少考一幅。(《仪礼注•卷十二•士丧礼》)
以上例中的“三者”、“二者”、“挨者”、“横者”及“从者”在句中都是主语,是被说明的对象。
第二节作宾语
宾语是指-•个动作的接受者。句子中宾语往往和动词搭配,也和介词搭配。从宾语和动词的语义关系来看,可以将宾语细分为施事宾语、受事宾语和中性宾语三类,而施事宾语一般仅岀现在特定的句型中,较为少见。“者”字结构也可以和介词搭配,作介词宾语。
受事宾语
"者"字结构在句中可受动作、行为的直接支配,作受事宾语。例如:
(1)命之,命曾考。(《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2)及三年大比而兴釁孝能孝。(《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3)辞之者,不敢以礼杀者童者。(《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4)史展币毕,以书还授宰,宰既告备,以授僂本。(《仪礼注•卷八•聘礼》)
(5)大夫西面,辟僂本。(《仪礼注•卷八•聘礼》)
例(1)“命使者”指的是派遣媒人,“使者”是“命”这一动作的承受者,是受事宾语。例(2)“及三年大比而兴贤者能者。”中“兴”指开始出现并兴盛起来,“贤者能者”指有才能的人有才干的人,“贤者能者”是“兴”直接涉及的对象。例(3)“不敢以礼杀当贵者”中“当贵者”是“杀”的对象,是受事宾语。例(4)“以授使者”中“使者”是“授”直接支配的对象。例(5)“辟使者”中“辟”同“避”,“使者”是“辟”这一动作的承受者,是受事宾语。
二、中性宾语
在句子中,既非施事,又非受事的宾语,我们称之为中性宾语。中性宾语包括表示结果、处所、时间、工具、方式、原因、类别、目的和存在等内容的宾语。例如:
(1)壹献者,主人献宾而已,即燕无平献考。(《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名之为琴孝,因为酒戒也。(《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3)凡鱼之正,十五而鼎,减一为十學者,欲其敌偶也。(《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4)凡工,瞽蒙也,故有不七者。(《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5)君有疾若他故,不见曾孝。(《仪礼注•卷八•聘礼》)
例(1)“即燕无亚献者”,主语是“燕”,谓语是“无”,表示不存在,宾语是“亚献者”。例(4)“故有扶之者”,“有”是谓语,表示存在,“扶之者”是宾语。例(1)和例(4)既不是施事,也不是受事,都是存在宾语。例(3)
“减一为十四者"宾语是“十四者”,例(5)“不见使者"宾语是“使者",例(3)和例(5)都是结果宾语。例(2)“名之为禁者”中的宾语“禁者”是类别宾语。
三、介词宾语
“者”字结构还可以作介词宾语。例如:
(1)于贱孝,礼略。(《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2)小臣不请而使膳宰,于乎者弥略也。(《仪礼注•卷六•燕礼》)
(3)凡俎食之数奇,脊无中,胁无前,贬于學本。(《仪礼注•卷十五•特牲馈食之礼》)
(4)亍有爭本,虽恩不至,不可以无服也。(《仪礼注•卷十一•丧服》)
(5)奠,施于弔孝为多,故不奠。(《仪礼注•卷十三•既夕》)
通过以上例句可以发现,“者”字结构通常出现在介词“于”之后,引进与动作行为相关的对象。例(1)“于贱者”,“贱者”是名词性结构,作介词“于”的宾语,是“于”引进与动作行为相关的对象。例(2)“卑者”,例(3)“尊者”,例(4)“有亲者”及例(5)“死者”都是由介词“于”引进的对象。
第三节作定语
定语是用来修饰、限定、说明名词或代词的品质与特征的。“者”字结构可以充当定语,与中心语之间通常加“之”字,其作用相当于现代汉语里的“的”。例如:
(1)主人,精冠考&也。(《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以有终麻之亲,就專者丢官,教以妇德、妇言、如容、妇功。(《仪
礼注•卷二•士昏礼》)
(3)不就乐正命之者,传學者七禽于贱者,遥号命之可也。(《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4)庶子者,为冬卮者七净也。(《仪礼注•卷十一•丧服》)
例(1)“将冠者之父兄”,“将冠者”意为将要行加冠礼的人,作定语,修饰限定中心语“父兄”,“之”意为“的”。例(2)“尊者之宫”中“尊者'‘修饰“宫”o例(3)“尊者之命”即尊者的命令,“尊者”作定语修饰中心语“命”。例(4)“为父后者”即为父的嫡长子,“为父后者”用作定语修饰限定中心语“弟”。
第四节作兼语
兼语是某一句子成分在句中同时充当动宾结构中的宾语和主谓结构中的主语,且此两种结构在句中连用,没有停顿。《仪礼注》中的“者”结构作兼语主要有三类情形:
_、使令类
所谓使令类兼语,是指在句子中,往往有“使”“令”等使令类动词,该类动词在兼语前充当谓语,兼语作为宾语,但同时兼语部分又充当下文动作行为的主语。例如:
(1)婿至,父出,便捷考请事。(《仪礼注•卷二•士昏礼》)
(2)不傥热学者酌,以其将旅酬,不以己尊孤人也。(《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3)欲令射者见侯与旌,深有志于中。(《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4)相其祭荐、祭酒。(《仪礼注•卷六•燕礼》)
(5)前射三日,张侯设乏,欲,存事者豫志焉。(《仪礼注•卷七•大射仪》
(6)大夫有故,君必俵其耳导考为之致之。(《仪礼注•卷八•聘礼》)
例(1)“使挨者请事”中,“使按者”是动宾结构,“挨者请事”是主谓结构,“挨者”既是“动词“使”的宾语,也是“请事”的主语。例(2)“使执解者酌”中,“使执解者”是动宾结构,“执解者酌”是主谓结构,“执解者”既是“使”的宾语,也是“酌”的主语。例(3)“欲令射者见侯与旌”中,“射者”既是“令”的宾语,也是“见”的主语。例(4)“使扶工者相其祭荐、祭酒。”例(5)“欲使有事者豫志焉。”和例(6)“君必使其同爵者为之致之。”的兼语分别是“扶工者"、“有事者”、“同爵者”。
二、“以……为……"类
“以,,当作“拿.....”“把.....,,来理解时,即为动词。“以为……”结构,相当于“把(拿)……当作……”,这时,该结构即为兼语式。例如:
(1)《南山有台》,言太平之治四紧者为夺也。(《仪礼注•卷六•燕礼》)
(2)言侯者,宾在公馆如家之义,亦以李孝为哀。(《仪礼注•卷八•聘礼》)
(3)以専孝与宇者为技略其文耳。(《仪礼注•卷十五•特牲馈食之礼》)
(4)大夫之所建也,四弔本々不W剧,故以其旗识识之,爱之斯录之矣。
(《仪礼注•卷十二•士丧礼》)
例(1)“以贤者为本”意为把贤者当作根本,“贤者”既是“以”的宾语,也是“为”的主语。例(2)“以来者为宾”意为把来的人当作宾客,“来者”既是“以”的宾语,也是“为”的主语。例(3)“以尊者与卑者为礼”,“尊者与卑者”即是兼语。例(4)“以死者为不可别”,“死者”即为兼语。
三、“有……”、"无……”类
在“有……”“无……”类兼语结构中,“有”和“无”作为固定的动词,其后成分作为宾语,而宾语成分又充当某一动作、行为的主语,构成兼语式。《仪礼注》中没有“无……”类兼语结构,因此我们这里只讨论“有……”类兼语结构。例如:
(1)展币不于宾馆者,为主国之人有劳1'員胃考移专,便疾也。(《仪礼注・卷八•聘礼》)
(2)言以髪,则鬚有肴等考明袅。(《仪礼注•卷十一•丧服》)
例(1)“有劳问己者就焉”,“有”是固定的动词,“劳问己者”作“有”的宾语,同时“劳问己者”又作“就”的主语。例(2)“有着笄者明矣”,“着笄者”是兼语,既是“有”的宾语,也是“明”的主语。
第五节作名词性谓语句的成分
若充当谓语的成分是名词,或者名词性短语,我们称此类结构为名词性谓语句。“者”字结构是古代汉语名词性谓语句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可以充当名词谓语句的主语,也可以充当名词谓语句的谓语。
一、“者”字结构作名词性谓语句的主语
“者”字结构可以充当名词谓语句的主语,既可以指人,也可以指物。例如:
(1),考,众宾也。(《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丞迭4,主人之群吏。(《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3)进孝,诸公、大夫也。(《仪礼注•卷四•乡饮酒礼》)
(4)弓考,食指、将指、无名指。(《仪礼注•卷七•大射仪》
例(1)中,“赞者”即为主语,用来指人,谓语是由名词“众宾”来充当,谓语是对主语的判断说明。例(2)“沃洗者”是主语,“主人之群吏”是名词,用作谓语,对主语“沃洗者”进行解释。例(3)“遵者”是主语,“诸公、大夫”作谓语,对主语进行判断。例(1)至例(3)的主语都是指人。例(4)中,“三者”是主语,用来指物,“食指、将指、无名指”作谓语,是主语“三者”具体所指的对象。
二、"者”字结构作名词性谓语句的谓语
'‘者”字结构可作名词性谓语句的谓语,可用来对主语的身份进行判断,用来说明主语的内容。例如:
(1)弟子,其2、考也。(《仪礼注•卷一•士冠礼》)
(2)贾人,春官用物釁孝。(《仪礼注•卷八•聘礼》)
(3)模目,也。(《仪礼注•卷十二•士丧礼》)
(4)圉人,乔丹孝。(《仪礼注•卷十三•既夕礼》)
(5)甸人,掌若新袤孝。(《仪礼注•卷七•大射仪》
(6)宰,上卿,貳君事考也。(《仪礼注•卷八•聘礼》)
(7)司马,主军渋本,执策示罚。(《仪礼注•卷八•聘礼》)
(8)宰夫,又丰原食者也。(《仪礼注•卷八•聘礼》)
例(1)“弟子”是主语,“少者”是“者”字结构,是名词性结构,对主语“弟子”的身份进行判断。例(2)、例(4)、例(5)、例(6)、例(7)及例(8)的主语皆是指人,谓语是名词性的“者”字结构,是对主语的身份进行判断。例
(3)主语是“模目”,帛制,为死者覆面所用,指物。“覆面者也”用作谓语,用来对主语“棋目”进行皆是说明。
第六节作状语
表示时间意义的“者”字结构可作状语,例如:
(1)吉者与人饮食,必归其盛者,所以厚礼之。(《仪礼注•卷五•乡射礼》)
(2)吉者天子适诸侯,必舍于大祖庙。(《仪礼注•卷八•聘礼》)
(3)吉考君臣谋密草创,未知所之远近,问行用,当知多少而已。(《仪礼注•卷八•聘礼》)
(4)妻虽从夫而出,节■考大夫不外娶,妇人归宗,往来犹民也。(《仪礼注•卷十一•丧服》)
“古者”意为古时候,一般出现在句子开头,用作时间状语。
此外,《仪礼注》中的“或者”有“或许”、“恐怕”之义,主要表示一种不肯定的推测,常用在动词前作状语。既可以出现在疑问句中,也可以出现在陈述句中。例如:
(1)鬼神尚居幽闇,枣君远人乎?(《仪礼注•卷十四•士虞礼》)
(2)闭牖与户,为鬼神,枣4欲幽闇。(《仪礼注•卷十四•士虞礼》)
第四章结语
通过专书研究定量分析,来呈现《仪礼注》“者”字用例情况,从整体上把握《仪礼注》中“者”的用法和特点,并通过该作品来窥探当时的语言环境和社会环境,并且与以往“者”字研究形成参考,是研究本论题的意义所在。
综合本论题的研究情况,我们厘清了“者”字研究的历史脉络,参考学界对“者”字研究的争论,展开了对《仪礼注》"者”字用例的实证分析和分类考究。经统计,《仪礼注》中“者”字共出现1993次,其中结构助词“者”1706例,语气词“者”269例。"者”字词组共18例。《仪礼注》中“者”字用例主要以结构助词语气词和固定词组三种方式来呈现。结构助词“者”的使用频率很高,占据“者”字总量的85.60%,其次是语气词“者”,占了13.50%o“者”的词组用例相对较少,只占0.90%。
结构助词“者”字可以与各种谓词性成分组合,谓词性成分包括动词、形容词、数词及其短语形式,“动词+者”在《仪礼注》中用例最多,比例最大,共有1358例,占据《仪礼注》中“者”字总量的68.14%,在结构助词“者”中占79.60%»“形容词+者”在《仪礼注》中共有135例,在结构助词“者”中占7.91%o“数词+者”在《仪礼注》中共有26例,在结构助词“者”中占1.52%0《仪礼注》中“名词+(之)+动词(形容词)+者”共165例,在结构助词“者”中占9.67%。《仪礼注》中“副词+者”共有16例,在结构助词“者”中占0.94%。
《仪礼注》中语气词“者”共有269例,在《仪礼注》“者”字总量中占13.50%o语气词只起语气作用,用以表示停顿,引出下文。同时《仪礼注》中也有部分特殊用例,如“古者”16例,用作状语的时间名词“古”后面用“者”表示提顿语气,略作顿宕,有引起注意的意味。意为古时候,一般出现在句子开头,用作时间状语。“或者”2例,主要表示一种不肯定的推测,有“或许”、“恐怕”之义,常用在动词前作状语。既可以出现在疑问句中,也可以出现在陈述句中。
“者”字结构作为名词性短语,其句法功能与一般名词大致相同,在句中可以充当主语、宾语、定语、状语、兼语和名词谓语等句法功能。通过对《仪礼注》具体用例的分析,可以呈现出"者”字结构的具体语法功能。
综上所言,我们基本上描绘了“者”字在《仪礼注》中的具体使用情况,并结合用例分析了《仪礼注》中“者”字的词性、结构和语法功能,较为全面的展示了“者,,字专书研究的成果,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汉代注疏中“者”字的含义、作用与使用习惯。
参考文献
一、专著类
[1]段德森.实用古汉语虚词[M].太原:山西教育出版社,1990.
[2]方有国.上古汉语语法研究[M].成都:巴蜀书社,2002.
[3]郭锡良、李玲璞.《古代汉语》围].北京:语文出版社,1992.
[4]何乐士.《左传》虚词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5]何乐士.古代汉语虚词词典[M].北京:语文出版社,1999.
⑹何乐士、敖镜浩、王克仲、麦梅翘.文言虚词浅释丽.北京:北京出版社,1979.
[7]韩峥峰.古汉语虚词手册[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4.
⑻刘淇(清)著、章锡深校注.助字辨略[M].上海:开明书店,1940.
[9]卢以纬(元)著、刘燕文校注.语助校注[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86.
[10]吕叔湘.文言虚字[M].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