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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是现代税收管理的发展趋势和潮流,以最小的税收成本代价降低税收流失是破解当前税收征管难题的良好途径。当前我国税收政策正处于改革完善时期,税务管理体制“放管服”要求不断提高,税收环境日趋复杂,税收风险管理作为至关重要的一环,其发展形势更为严峻。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将信息技术和税收征管进行“生态融合”,第三方涉税数据的获取更加简约、方便,对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愈发显得重要且富有时代意义。
作为税务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独立于整个税收系统之外的重要数据, 第三方信息应兼具真实性、完整性及客观性等特征。在税收风险管理中,信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若能合理收集及使用信息数据,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可以畅通信息流通途径,提高其时效性,还可为税收风险管理打好信息基础,做到高效的资源配置,从而实现工作效率及质量的有效提高。利用第三方信息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确保风险管理效能,发挥它的协税护税作用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奠的重要一环,也是当前国内税务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影响深远且意义重大。
本文从综合治税角度入手,结合“互联网+”的现代信息技术,将第三方信息在实际税收中对风险管理的意义及应用作为出发点,通过引入重庆市 W 区税务局第三方信息在风险管理应用的实际案例,对该类型的信息进行深入探究,包括其途径来源、种间差异等,系统地分析第三方信息对税收风险管理的补充协作作用,针对存在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提出通过宏观上完善相关法律,微观上建立涉税共享制度、增加数据分析深度、优化综合治税平台的建议和措施,以优化第三方信息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关键词:“互联网+”,第三方信息,风险管理,税务机关
目录
摘要 I
ABSTRACT III
1绪论 1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
1.1.1研究背景 1
1.1.2研究意义 1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2
1.2.1国外研究现状 2
1.2.2国内研究现状 4
1.2.3文献述评 6
1.3研究目标及内容 6
1.3.1研究目标 6
1.3.2研究内容 6
1.4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7
1.4.1研究方法 7
1.4.2技术路线 7
2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9
2.1相关概念 9
2.1.1第三方信息 9
2.1.2税收风险 9
2.2理论基础 10
2.2.1行政协助理论 10
2.2.2信息不对称理论 10
2.2.3税收风险管理理论 11
3W 区税务局第三方信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13
3.1第三方信息应用背景 13
3.2第三方信息数据来源 13
3.3第三方信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的运作流程 17
3.3.1数据采集 19
3.3.2数据筛选 20
3.3.3疑点确定 21
3.3.4分析应对 21
3.3.5反馈考核 21
4W 区税务局第三方信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现状 23
4.1第三方信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取得的成效 23
4.1.1风险应对成果显著 23
4.1.2纳税人遵从度提升 24
4.1.3信息不对称度下降 25
4.2第三方信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25
4.2.1信息采集受阻,制度支撑薄弱 25
4.2.2信息处理工作量大,数据质量低 26
4.2.3信息处理低效,分析水平弱 26
4.2.4数据闲置严重,风险质效低 27
4.2.5系统平台分散,流程运行不顺畅 27
4.2.6保密机制缺失,保密意识弱 27
5国外税收风险管理运用第三方信息的经验启示 29
5.1国外税收风险管理运用第三方信息概况 29
5.2国外税收风险管理运用第三方信息经验启示 31
5.2.1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 31
5.2.2成熟的信息处理技术 32
5.2.3科学的税收风险管理 32
5.2.4良好的综合治税环境 32
5.2.5完备的人才体系 32
5.2.6完善的中介代理机制 33
6W 区税务局风险管理运用三方信息的改进建议 35
6.1完善制度保障,扩大信息采集面 35
6.1.1完善保障制度 35
6.1.2扩大信息采集面 35
6.2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加数据分析深度 36
6.2.1提高信息化水平 36
6.2.2增加数据分析深度 36
6.3加大信息需求,提升风险应对质效 37
6.3.1及时推送疑点数据 37
6.3.2强化对第三方信息风险任务的考核 37
6.4构建一体化平台,畅通运转渠道 37
6.4.1构建一体化平台 37
6.4.2拓展平台功能 38
6.5组建专业团队,推行税务代理 38
6.5.1组建专业团队 38
6.5.2推行税务代理 39
6.6建立保密机制,强化安全保障 39
6.6.1建立信息保密机制 39
6.6.2强化安全保障 39
7研究结论及不足 41
7.1研究结论 41
7.2研究不足 41
致谢 43
参考文献 45
目录
1 绪论
1.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研究背景
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是现代税收管理发展的必然结果,实践也证明了其实用性。作为改革健全我国现行税收体制的核心举措,它能及时预防各种税收风险,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及监管力度,在整体上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优化管理资源的配置,使税收体制更好地运用于实际征收活动中。而第三方数据的大数据的采集和利用是实施风险管理的基础。因此,国家税务总局陆续颁布了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指出相关税务机关应在合理收集利用第三方信息的基础上,及时对税收风险进行分析,预估风险、积极应对,同时提前规划各阶段的税收工作,使其顺利展开。在大数据时代,传统的管理方式已经无法应对征管现状,必须适时引入新兴电子科技,在信息搜集整合方面借助高效精准的信息处理技术,在信息收集方面须重视各方涉税信息,同时结合当前经济形势,统筹开展第三方涉税信息获取及应用工作,联同相关部门对税收风险进行准确地评估,进而及时采取相应对策对其进行控制,只有如此才能更高效地推动税收体制实质性的改革。
“互联网+”的概念首次出现是在 2015 年,由李克强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随即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基本阐述了“互联网+数据共享”和“互联网+涉税大数据”的概念,要求给予公众可能的互联网渠道,以了解税务机关基本的非机密的税务信息数据及相关的办公数据,增加其透明度,同时积极与各类主体分享税收大数据资源,将通过传统和互联网渠道收集的数据及第三方共享的信息,有机整合形成涉税大数据。因此,为顺应互联网潮流,提升税收风险管理水平, 不断降低纳税遵从风险、减少税收流失,强化第三方信息在税收风险管理应用成为了税务部门的重要工作。
1.1.2研究意义
自 2017 年 4 月国家税务总局提出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征管效能的改革思路后,以税收数据为基础的税收风险管理成为各级税务机关当前和今后的工作重点。利用“互联网+数据共享”理念,加强第三方信息的利用势必会提高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及质量,实现管理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此同时,也能推动相关行业管理方式的变革创新,实现网络媒介在政务方面高效合理的应用。通过对第三方信息在实际税收风险管理中的运用的分析,可以总结出一线税务机关在落实“互联网+”思维、应用第三方信息进行风险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相匹配的意见和建议,降低营改增和国地税合并后多行业、多税种的税收风险,为国家完善税收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提供了第一线数据,其意义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整合资源,提高信息利用效率。在“互联网+大数据共享”时代,第三方信息的应用可有效解决原来部门分割、相互脱节导致大量涉税信息资源浪费等问题,由多方面信息整合而得的大数据更加科学,以其为基础所得的结论有效避免了先前因孤立某个个体而分析数据时可能产生的偏差,因而更具普遍性。以此为基础,加之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公众反馈意识的提高,使信息在数量及质量方面得到极大改善。最后相关税务机关以优质准确的数据为分析基础,不仅化简了繁琐的信息整合过程,更重要的是使管理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充分利用。因此,税收风险管理工作得以顺利高效开展。
二是完善涉税信息的完整交换,督促纳税人依法纳税。当前国家征税部门尚未有较完善的途径了解征税人应征的税款,正因为该漏洞的存在,部分纳税人存在少缴或不缴的侥幸心理和行为,使得国家税款有流失的风险。当前“互联网+大数据共享”融合程度较低,在征收税款时,纳税人是其信息的直接来源,主动性较高,但征税部门在该基础上只得通过发票所提供的数据接收信息,但数据的真实性不得而知。其次, 相关沟通渠道并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税款流失的现象。在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通过加强第三方信息的利用实现政府部门之间更高效的信息流通及利用,为相关税务部门完善信息盲区,同时加强监管纳税人信息上报的制度,提高其信息准确性,减少国家的税款流失。
三是提升征管效能,保障税收增长。现代化的税收管理体系是专业化与社会化的有机结合。当前,税务部门在探索建立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的模式,在保证相关部门管理机制的科学性的同时,也使市场加入到自我监管自我服务的职能履行中去。由于社会各部门合理分工协同努力,税务工作得以更高效地开展,使得个体及国家共同受益。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国外研究现状
第三方信息采集、利用已贯穿大多西方国家的税收风险管理全过程。在西方发达国家探索建立该管理方式的过程中,有许多值得学习借鉴的地方。目前该体制之中普遍依法设立了一个独立于征税方及纳税方的第三方,其职能是及时将收集整合的涉税信息上交给国家税务机关,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可见在税收风险管理中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已成世界共识。
税收风险管理的目的在于减少税收流失,提升纳税遵从,G.Akerlof 等在“柠檬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出了重要的信息不对称理论(2014)(Asymmetric Information theory)。涉税信息是该理论探讨的核心,其指出信息的失真及隐瞒对征收税务工作的开展影响巨大,不仅不利于公众道德素质的培养,还可能致使逆向选择的发生,进而导致税款流失。Carlo(2014)等人结合了当前互联网技术在信息收整方面的应用, 对美国政务公开的机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肯定了其在该方面所获得的成绩,认为该举措有利于信息交流、资源共享,从而改善了信息不对等的问题,完善了征税部门的信息盲区,促进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同时指出了面临的挑战和问题。Carolos
(2014)等认为在信息的收集整合手段日益更新完善的大背景下,电子政务的开展是大势所趋。Washington(2014)指出可靠的公共部门第三方信息是税收大数据的关键来源。Munawer Sultan Khwaja(2011)等人指出税收风险管理不仅可运用于税务稽查工作中,还应在监督纳税人并提升其自主性方面充分发挥充分的作用,与其他科学、行之有效的手段结合共同提升整体税务征收环境。经过科学的统计方法分析后,相关学者指出随着无权威第三方确认的收入的增加,该个体依法纳税的意愿会降低,其后果为税款流失。Kathleen(2015)则指出征税机关获取信息的来源多数是通过纳税人提供财务报表等形式进行的自行申报。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部分纳税人会萌生少缴或不缴税款的念头。Kenneth(2013)认为随涉税信息数量的增加,税务机关在处理信息时更加注重信息的筛选对比。Henrik 和 Kleven(2009)通过与丹麦国税局的项目合作,进行了大样本的实验,结论显示若第三方严格履行其义务,杜绝舞弊纳税人的现象,其提交的报告是帮助税务征收体制高效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Leandra Lederman(2007)结合当前局势探讨了第三方信息的用处,认为应针对其结构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的适当调整。
建立健全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是提高当前税务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的核心手段,不仅有利于改善税务部门的信息盲区,也可促进信息的收集整合及分析,进而提升相关税务机构整体的管理水平。并且其在实践中已取得成绩证实了这是行之有效的方案。Slemrod(2007)深入研究了美国国内收入局掌握的大量涉税信息,统计出该国国民经营性收入及工薪收入方面个人所得纳征纳情况相差较大,表明了对纳税人信息掌握程度更低的经营性收入更容易引起税收流失,进而可得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信息的掌握程度与纳税人遵从度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且二者呈显著正相关,以实际案例证实了第三方信息对于个人所得税风险监控方面工作产生的正面影响。Kennedy(2013)提出,为了尽量降低国库收入的亏损,政府部门已通过全部涉税信息来实时监控纳税人的各种举动,其中含有第三方信息的信息系统与收入专员系统及其后台 app 应用相结合且推向大众,并且其还深入到相关方面的基本常规管理当中。OECD 国家目前已经能够较为熟练且恰当地运用第三方信息进行风险管理,其基于集合涉税信息来建立
税收风险管理整体框架。而在此工作中,税务风险管理实践是否顺利且合理,完全取决于涉税信息的准确性、充足程度以及及时性。研究人员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认为由于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程度日益增加,但目前税务风险中已有 80%未受相关部门管控, 需要全面掌握外部第三方信息,并针对个别行业的特定需求制定有效的税务风险管理策略。
然而在第三方信息应用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个人隐私和信息应用之间的拿捏也要掌握好度。Liu(2015)提出了大数据时代下,现行法律在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应用等层面正困难重重。Ligett 和 Heffetz(2014)基于当前涉及到纳税人隐私及相关数据所展开的研究,呼吁研究人员应在具体过程中更加注重隐私,并于此给出了部分有关信息应用的约束性提议。
1.2.2国内研究现状
目前,税收管理方面工作中第三方信息的地位愈加重要,并且其效用愈加明显, 因此国内学者就此方面的理论研究也愈发深入。
其一为第三方信息直接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提供相关数据以进行充分地比对分析。目前,风险管理可谓直接引导着税收管理的大体方向,其为当今税务机关所遵循的策略中心,同时第三方数据又是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比对数据基础。姚键(2015) 认为数据是税额确定和税款征收的基础,也是税收风险管理的基础,数据质量是税收风险管理的保障。李汉文(2013)等将第三方涉税信息定义、内涵和意义作简要梳理, 并充分论证了利用第三方信息作为重要的征管方法的意义。陈树存(2014)等认为第三方数据信息的收集与范围,决定着比对、分析、利用的效率,是基础性工作。
其二为第三方信息好坏关乎税收风险管理的质量。孙开(2015)等指出,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伴随着巨量的有用信息,而这些信息均可经过专业人士发觉、分析并处理后应用于我国税收风险管理中,因此若想较大程度地提高我国税收风险管理的水平, 必须将其掌控。宋文军(2004)提到,为了能有效处理税收征纳两方所持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必须将税务机关获得信息的途径增多同时增大其收集的信息量。徐珊(2011) 等则针对相关方面信息不对称情况展开了详细的研究,并得出结论,即信息不对称问题为目前阻碍政府税收征管工作的关键难题,因此其提出对策,表明第三方信息的共享可以破解该难题并对新型的税收征管方式做出了展望。单亮(2018)等的观点为, 第三方信息很大程度上更为贴合实际,因此可用其判断纳税人申报内容是否可信,更加限制纳税人的行为,最后使纳税风险减少,提升其税收遵从度。郑开如(2018)认为税收征管相关资源并不是无穷尽的,因此相关工作应该基于纳税人遵从的自发性, 并且将风险管理作为引导方向,因此为了提升纳税人税收遵从度及加强税收风险管理,需进行第三方信息的搜集利用等工作。
国内研究人员认为,将第三方信息转化为有效信息是将其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的关键,为了确保纳税人当期纳税申报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合且无造假现象,需要挖掘第三方信息资源,将“税务信息系统数据”、 “第三方数据”与“纳税人所申报数据”三方面数据展开对比分析。蔡自力(2012)对于第三方信息应用这一方面展开了系统性全面性的研究,其具体由信息采集环节、信息应用环节和信息输出环节这三个方面进行。除此之外,搭建信息共享平台至关重要。应完善如应用信息技术等等各类相关措施,建立出一个信息共享及协税护税体系,该体系具体由税务直接掌管,以政府作为主导,各个工作部门相互合作并且社会公众广大参与响应。刘雪莹(2017)主张与如财政及公安等多方政府部门互帮互助,相互配合,以便创建出科学合理的信息共享及第三方信息交流两个平台,从而使各方之间的交流更加充分,并且能够使数据采集体系更加完备且科学。陈龙(2018)提出,为能更加简易便捷地获取信息,可通过当时计算机技术与国内如银行等有关部门应用的系统相结合,从而各个部门均能以此来按需共享或获取信息,并且各方之间交流沟通程度也得到加强。刘尚希(2016)建议对于行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协税主体,按照资金信息流实行源头控制,设立法定协税主体, 并明确相关权责。
在若干年的摸索及实践后,目前税收管理工作已逐步形成主要以税收风险管理这一方式而展开的模式,各级税务机关利用第三方信息进行税务风险管理实践逐渐成熟,但仍会有所欠缺。
吴启迪(2017)认为第三方信息披露与纳税人隐私权存在冲突,第三方对纳税人秘密的泄露,会导致法律法规和侵权的风险。赵岩(2018)提出税收征管是基于涉税信息而进行的,因此若存在信息不对称等情况出现,则绝大几率会导致道德风险及逆向信息选择的情况出现,或是导致更严重的结果出现,即税款流失。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课题组(2014)通过相关研究发现了国内相关工作中存在的缺陷,其具体表现为,目前税务机关所得第三方信息并不适于进行税收风险管理,且其信息采集方面缺少相关的规定导致无法确定其真实准确,另外所获取的大量信息并未得到整理也未与信息技术相结合,从而使第三方信息应用方面工作难度增加,效率也并不理想。何良(2013)指出,目前国内于第三方信息应用方面缺少充足、恰当的技术,导致如银行等等各方信息无法添入税收管理系统中,从而使应用方无法对各数据对比分析。肖玉峰(2018)认为外部信息应用方面,第三方信息在实际应用上,仅仅在一些基础性数据共享方面取得了成效,有效信息占比小,像金融机构所拥有的如纳税人支付或收益等等动态信息,如今因其内的保密制度而不能进行及时共享及交流。张旭梅和李博华(2017)分析在现实实践中,我国第三方数据的运用没有形成体系,对于第三方数据的认知不足,导致对第三方数据的挖掘层次不高。
1.2.3文献述评
从上述国内外对于第三方信息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运用研究看,第三方信息的重要性已获得了国内外学者的认同。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第三方信息借助其客观性的优势,与税务局征管信息进行比对、分析、利用,可有效地减少税收流失,改善信息不对称度,提升纳税遵从。特别是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技术水平的提高使得获取、整合、分析信息有了质的飞跃,挖掘层次不断深入,数据有效利用率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国内外学者对于第三方信息在税收风险管理的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有较深入的研究,比如数据分析不够深入、信息泄露等等。
但是,由于第三方信息涉及的范围较广,税收风险管理内容涵盖多,综合治税牵制较多,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对于第三方信息在税收风险管理的具体应用过程研究较少,流程不清晰;其次,国内外多数研究的内容是第三方信息应用于税源管理,对于税收风险管理的预警研究较少;最后,很多研究重点在于广义上的全面研究, 通过研究得出适用于所有税务机关的结论,但是对于三四线税务机关并不适用。对于税务机关而言,为了更好地发挥第三方信息的风险预警价值,要从实际出发才能有的放矢。因此,本文将找到适用于重庆市 W 区税务局第三方信息应用实际情况的措施和方法作为研究重点。
1.3研究目标及内容
1.3.1研究目标
在“互联网+”背景下,第三方信息作为税收信息的一部分,能够运用“互联网+” 融合的核心,有效地充当融合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信息的角色,处理当前征纳两方所获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并且证明了风险管理中所涉及信息的可信度及可靠性。利用第三方信息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确保风险管理效能,发挥它的协税护税作用是进一步完善我国税收风险管理体系奠的重要一环,当前国内税务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影响深远且意义重大。本次研究通过系统地分析第三方信息对税收风险管理的补充协作作用,通过案例摸清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总结归纳对税收风险管理模式、流程的影响, 并就目前状况作出应对措施研究,旨在帮助税务机关能够将第三方信息的使用效率大幅度增加,并针对有利于税收风险管理向前迈开脚步,踏上现代化及信息化的新台阶提供意见和建议。
1.3.2研究内容
本次研究从综合治税角度入手,借助“互联网+税务”的信息共享、融合理念, 以第三方信息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研究为出发点,主要探讨当前大数据背景下第三方涉税信息的采集、筛选、分析、应用在税收风险管理各个环节的运用情况。首先引入第三方涉税信息和税收风险管理等概念和相关理论支撑,然后引入重庆市 W 区税务局风险管理应用第三方信息概况,接着引入对重庆市 W 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应用第三方信息的现状总结,评析实际应用中实现的成果和产生的问题,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借鉴发达国家的成熟经验,提出通过宏观上完善相关法律,微观上建立涉税共享制度、优化综合治税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等建议和措施,以优化第三方信息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1.4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1.4.1研究方法
①文献研究法。通过对已有的国内外相关资源的批判吸收,研究第三方信息在税收风险管理的运用背景和重要性,通过流程的顺序揭示其运用流程,通过问题的分析总结其完善措施,全面正确地掌握所要研究的问题。
②系统分析法。第三方信息不仅涉及到税务机关,还要涉及到政府其他职能机构、银行等外部的社会资源,不是单靠某一个部门就可以做好的,要以税收共治理念出发, 把第三方信息作为提高纳税遵从度、堵漏增收、增强服务水平的全局性工作,作为一个系统工作进行分析,对各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找出存在问题并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③案例研究法。通过的具体项目案例的研究,以重庆市 W 区税务局风险管理应用第三方信息为切入点,分析第三方信息对于税收风险管理的运用现状和实际效应。
1.4.2技术路线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2.1相关概念
2.1.1第三方信息
在税收关系中,税务机关是征收主体,纳税人是纳税主体,而第一方涉税信息指的是个人及公司自行给予的信息;第二方涉税信息指的是税务机关内部的信息及由税源管理人员收集的公司运营相关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指的是涉税信息,而其源自于如银行及政府等各个部门或者产业。简而言之,第三方信息涉及到税收征管方面,其详细定义为,除了纳税人及税务机关的信息之外,还包括一些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 以及个体工商户等了解到的、能有效体现出纳税人的产品生产流程及销售渠道的、与税务的征收有关联的其他信息。
第三方信息主要具有三个方面的作用,其一是作为参照来更好地判断纳税人所申报内容是否完整且符合实际;其二为用以完善税务部门的信息;其三则可用以加大税源监控及税收征管的力度。而如今税收征管工作越来越难、相关风险逐步增大,使其愈加引起税务部门重点关注,同时,各国对于此方面的研究重心都趋于一个问题,即怎样以第三方涉税信息的搜集及应用来强化税收征管。高效地利用第三方信息,让其发挥最大的价值,设计并使用针对第三方的信息化系统是很有必要的,这意味着第三方涉税信息的系统化和简明化。因为第三方的主体比较广泛,从个体以及个体工商户, 到相关事业和企业单位,再到政府部门,主体身份的复杂性也导致了信息的复杂性, 这些主体所拥有的信息不仅数量多而且格式不尽相同,并且采集数据所用的标准也有所差别。
2.1.2税收风险
税收风险从风险承载主体上分可分为企业税收风险和国家税收风险。企业税收风险指的是企业因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纳税规划、等内部因素和产业政策、经济形势、税收法规等外部因素导致企业遭受财务损失、法律制裁和名誉损失。国家税收风险是指国家税务机关在征税时由于征税的式以及相关税收法律条款的缺陷而导致的税收损失。
税收风险的存在让税收风险管理应运而生,但它并不是一个独立的概念,而是税收征管以及现代管理科学互补的结果。具体而言,税收风险管理是税务机关在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指导下,制定的税收风险管理的运行流程和理论架构。它能够使大家自觉缴税,并减少偷税漏税的行为。这个管理体系包含多个步骤,首先要预测税收风险,
其次要判断税收风险属于哪个等级,还要制定出现问题后的解决办法等等,所有的步骤环环相扣,以尽量降低风险。在当下“放管服”改革视阈下,实施税收风险管理是在建设良好营商环境的前提下规范税收秩序,降低税收流失风险的重要举措。
2.2理论基础
2.2.1行政协助理论
行政协助指的是某一个行政主体出于特定的需求,向其他行政主体寻求帮助的行为,其他行政主体会根据情况施以援手,但是他们双方之间并不是上下级关系。由以上对于行政协助的解释可知,它应该具有三个特征。首先,要想获得行政协助应该由寻求帮助的行政主体向其他行政主体发出请求。只有经过这个步骤并获得批准行政协助才能够正常开展。如果忽略请求这一步骤而私自帮助其他行政主体将会受到相应处罚。其次,请求帮助的行政主体与被请求者之间不是上下级关系。所以,行政主体自身存在隶属关系的帮助并不在行政协助的范围内。还有其他几种协助也不再行政协助的范围内,如行政主体和相对人之间的社会协助以及司法机关之间的司法协助等等。最后,行政协助一定要满足的一点是此协助必须有现实需要或者法律依据。由于行政协助涉及双方甚至多方,为了提高办事效率、避免资源浪费,国家对于需要行政帮助的具体事项作了规定,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政单位才能发起请求。当然,还要根据事实情况,酌情处理。
2.2.2信息不对称理论
自 Akerlof et al.(1970)首次提出“信息不对称”这一概念后,越来越多的学者研究信息不对称对多方领域活动的影响。所谓信息不对称指的是从事同一活动的经济人双方对于这一活动所掌握的信息数量和质量不完全相同,也叫作不完全信息。该理论的观点是:在市场活动当中,买家和卖家掌握的信息数据不完全相同。掌握商品信息较多的卖家给掌握信息相对较少的买家传递信息的时候,就能从信息差中获得收益。而买家为了获取更多的商品信息就会向卖家靠拢。这个理论作为微观信息经济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为了说明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市场的运行效率以及相关的交易行为会受到影响。信息不对称主要有信息质量不对称、信息数量不对称、信息时间不对称、信息获取源不对称四种表现方式。将信息不对称理论应用于税收领域, 则指的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和税务机关与第三方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
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征纳双方对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等掌握信息的不对称。税务机关既要保证财政收入,又要防止国家税款流失,
因此运用多种风险应对手段对纳税人的经营行为进行风险管理,然而纳税人出于“趋利”性的本能,或多或少存在少缴或不缴的侥幸心理和行为。由于在纳税人涉税数据掌握程度不同,造成了税务机关的“第二方信息”较纳税人的“第三方信息”在真实性和完整性方面处于下风,需要借助第三方渠道的信息还原纳税人的真实涉税信息。
税务机关与第三方主体间的信息不对称主要在于整合传输的渠道不通畅。地区和职能是划分我们国家各政府部门以及其他部门的依据,但这一划分方式具有明显的缺陷。由于职能的不同,各部门收集的信息也不同,但一个部门有时也会需要其他部门的数据作参考,然而他们之间又没有成熟高效的信息传递体系,每个部门都是封闭的个体,综合因素导致各部门掌握的信息具有单一、匮乏的特点。信息不对称是以上状况的自然结果。事实上与纳税人有关的数据信息,都有相关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但是,因为没有信息共享机制,所以税务部门获取这些数据信息都不得不通过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重新搜集整理归纳所需数据,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数据的精确性、可靠性、有效性与真实性,由此可见第三方部门和税务机关之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非常突出。
2.2.3税收风险管理理论
税收风险主要指的是由于某些客观原因致使纳税人无法按照税法相关的具体要求与标准进行纳税,从而造成税收流失形成的风险。税收风险是达到税收征管目标过程中的阻碍,税收风险管理主要指的是借助于风险管理方法、风险的识别、分析以及应对工作,与此同时,基于风险的特征以及相关的管理知识与理论,对纳税人开展风险分类工作,以此来最大限度地避免税收流失情况的发生,也能够利用税收管理办法促进纳税人法律依从度的提升。税收廉政风险管理、税收执法风险管理、纳税遵从风险管理、税制风险管理、税收流失风险管理等都属于全面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纳税人的欠税,偷税,逃税等行为以及不合理的税源监管机制、税收征管方式等原因,实际税收收入无法达到税制税法的要求与标准,这一情况发生率就是需要面对的税收流失风险。税制风险则指的是纳税人因为国家税收机制、体制、制度以及方案存在缺陷与漏洞而进行逃税导致出现风险。纳税遵从风险指的是纳税人个人因为相关的税收知识缺乏以及税收意识不强,所以未能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与法律进行纳税,因而造成个人的信誉受到破坏并受到法律制裁的风险。税收廉政风险与税收执法风险立足于税务部门这一视角进行分析,这一风险产生于机关管理缺点漏洞以及税务人员个人存在的问题最终导致出现廉政及执法混乱等情况之中。本文主要分析与探讨了税收流失风险管理,主要的目的为最大限度地缩减税收风险,使得税收收入达到最大化。
由风险管理理论可知,税收风险识别、税收风险评定、税收风险应对以及税收风险管理效果评价是税收风险管理的具体的程序,其中税收风险识别主要指的是基于涉税信息,税务管理人员借助于风险分析方法,对风险点进行一一辨别,找出影响因素并总结特征。由于税收风险要素众多,表现方式各不相同,所以风险识别工作的开展比较困难,能否具有较高的风险识别能力决定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效果与工作成果的高低。税收风险评定主要指的是基于风险特征以及风险识别结果,通过合理风险标准评估风险,基于量化指标将风险按照不同的等级排列,其中量化指标包括了纳税遵从度指标、纳税人满意度指标、税收效率指标等等,这一工作结束之后,便是税收风险应对这一环节,良好的工作效果需要税收管理人员科学、合理、专业地确定对策与办法, 基于税收风险点的特征、等级,以高风险与低风险进行区分,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例如:可通过提醒服务、约谈咨询等办法应对低风险,与此同时,通过税收调查、纳税评估等手段应对高风险。风险管理评价主要指的是管理人员评估税收风险识别、税收风险评定以及税收风险应对这几个环节,根据评估结果判断所使用的管理手段与措施能否实现预期目标,与此同时,针对不足与缺点加以完善,促进综合风险管理能力的提升。
3W 区税务局第三方信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3.1第三方信息应用背景
当前,随着国家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深化部门协作,强化税收共治已成为各级政府应对新形势,提升税收征管成效的必然选择。税收风险管理作为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和推动税收综合改革的导向,将在改革中不断探索、创新和发展,持续、渐进地向前推进。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大数据共享成为预警、防控税收风险的支撑。第三方信息作为大数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保障税收收入,防范税收风险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各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通过传递涉税信息,将纳税人的一块块的“拼图”信息拼接成完整的涉税信息,掌握纳税人完整的经营情况,大大降低纳税人少缴税款的风险。
2017 年 11 月 1 日,《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正式施行,将征收管理内容考虑在适用范围之内,进一步改进信息渠道,协助要求,组织要求等,从而推动税收征管保障能够最大限度的覆盖所有的区域。W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也对进一步加强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工作作出要求,这些都为第三方信息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提供了政策和制度的应用前提。此外,互联网大时代来临,愈加复杂的税收征管环境使得信息不对称导致税收风险的几率不断增大,亟需各个部门加强信息交换共享、互通有无, 有效地降低税收风险,提升征管水平,因此,应用第三方信息进行风险管理是必要手段。
3.2第三方信息数据来源
近年来,重庆市 W 区税收共治机制不断完善,特别是国土、房管、建委、工商等部门能够及时提供涉税信息,政府、财政、金融等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地支持协助税务部门划缴税款和依法执行职务,取得较好成效。
2013 年区公管办、区农委、区安监局被纳入协税护税部门范围;2015 年区社保局被纳入协税护税部门范围;2016 年税务部门与区公安局建立了税警联络机制,区公安局专门设立了联络办公室;2017 年,增加了国电 W 区分公司、区自来水公司、三峡电力集团、W 区天然气公司、凯源天然气公司 5 个单位。与区政府、区法院以及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制定地方税收司法协助的相关协议。不仅提出人民法院和税务之间的紧密合作,同时还指明人民法院必须定期将执行案件的具体信息传达给区地税局,加大欠税执行力度,增加委托代征司法拍卖环节的税款,明确镇乡街道一级必须履行协税护税职责,积极配合全区的税收共治工作,协助当地税务所加强税源监控。
根据《重庆市 W 区地方税收征管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明确地方税收保障内容及做好涉税信息资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 制定专人负责,安排布置涉税资料传递,并制定征管保障工作监督考核办法,对涉税信息报送工作的检查督促。
3.3第三方信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的运作流程
根据总局关于税收风险管理和“互联网+税务”的要求,税收风险管理由各地风险控制部门实行扎口管理,W 区税务局以税收风险管理局为税收风险的“集散地”,根据上级推送、自助扫描和基层上报三类风险任务的级别,将风险任务等级划分为高、中、低三级,中级风险任务和低级风险任务由税务所实施应对,高级风险任务移交稽查。风险应对部门接收任务后,一般借助于税务稽查,实地核查,税务约谈,案头分析等多种手段针对风险存在的各个疑点进行排除,应对结束后形成风控报告再汇总至税收风险管理局,由该局开展复核工作,之后,税收风险任务应对流程结束。
W 区税务局运用第三方信息进行税收风险管理的流程主要分为数据采集—数据筛选—疑点确定—分析应对—反馈考核的五个阶段。其中数据采集在专线操作的综合治税平台中进行,数据筛选和风险分析由人工完成,推送应对和反馈考核在税收风险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运作模式为通过综合治税平台采集第三方数据后,人工将采集的数据与征管数据进行比对和分析,税收风险管理局根据风险程度的不同将比对异常的数据划分为高度风险、中度风险和低度风险。W 区税务局根据风险程度的高低, 由对风险扎口管理的税收风险管理局将高度风险推送至稽查局,中度风险推送至专业应对税务所,低度风险推送至税源管理所,要求应对单位进行风险的应对和排除,并按规定进行反馈,风险管理局再对应对结果进行复核,做到全流程闭环式管理。
3.3.1数据采集
(1)采集方式。数据采集是第三方信息在税收风险管理中运用的基础。我国税务机关利用第三方涉税信息进行风险点比对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由税务机关主动向第三方获取涉税信息的“点对点”信息平台和综合治税平台,目前重庆市 W 区税务局采取的数据采集方式为通过综合治税平台进行采集。平台经过升级后,利用“互联网+” 和大数据技术,已经实现了预留标准数据接口和基于“互联网+”的纳税人信息数据库, 系统数据采集能力得到提升。
(2)采集流程。数据采集来源由两部分组成:第三方部门上传数据和互联网数据,第三方部门上传数据采集分为数据上传以及数据接收、校验两部分,互联网数据采集主要通过关键字、关键网站和网页抓取,目前主要以第三方部门上传数据为主要数据采集源。采集流程为系统设定提醒、模板上传和下载、数据提交和数据修改会在设定的提醒周期内以短信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醒三方单位上传数据,使用人下载模板后填写数据,三方单位按照税务机关要求的文件格式,根据定义的数据模板,提交数据,对完成填写的模板进行上传,上传时会进行数据校验,对不合格数据拒绝提交, 并提醒填写人修改。自 2015 年 5 月份至今,W 区税务局累计采集数据信息 40 余万条。
3.3.2数据筛选
数据筛选是运用“互联网+税务”高效处理数据、提高第三方信息应用效率的重要步骤,也是将第三方信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的第一步骤。税收风险管理局在数据采集完毕后,会根据基层单位自报风险任务对于第三方信息的需求以及局内开展专项行业(比如房地产业、医疗行业)风险应对的需求,从综合治税平台中导出涉及到的第三方信息,进行数据筛选。
(1)提交需求。重庆市 W 区税收风险任务由三部分组成:上级下发任务、区局自选任务和基层自报任务。上级下发任务是指总局、市局层级对区县局下发的任务, 此类任务涉及到的第三方信息较少;区局自选任务指区局自主开展全局税收风险排查任务,此类任务对第三方信息需求较大,比如 W 区税务局 2018 年开展的住宿业专项清理,需要从公安部门提取全区登记酒店、招待所入住信息;基层自报任务是指基层税务所自主开展辖区范围内企业的风险应对任务,此类任务对第三方信息有需求,比如税务所申请提取医保定点刷卡单位的刷卡信息,以便开展下一步的数据比对、分析工作。
(2)数据筛选。由于第三方数据信息量大、质量参差不齐,为了最大程度地发挥数据价值,需要对上述单位所需的第三方信息进行筛选。目前 W 区税务局主要通过人工筛选的方式进行,根据需求将导出的数据分税种、分金额、分类别进行整理, 删除金额小、逻辑错误等价值度低的信息,筛选出对风险分析有价值的数据,将数据移交至税务风险应对数据使用部门。
3.3.3疑点确定
疑点确定是第三方信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它的分析方式 2012 年
-2014 年主要采取人工收集和分析数据的方式,2014 年综合治税系统开发完成,实现了现代信息技术搭建涉税数据交换平台,但由于系统的不成熟,目前还是以人工分析为主。
税收风险管理局在完成数据采集、数据筛选后,会将第三方数据与征管系统内数据作比对,比对内容主要包含基础信息比对、申报数据比对。如果发现数据比对一致, 则税收风险排除;如果比对结果不一致,则将纳税人列为风险纳税人,将异常数据列为风险点。
3.3.4分析应对
分析应对是第三方信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前期的数据采集、筛选和疑点确定都在为核心的分析应对打基础,经风险管理局对任务进行推送后,基层风险应对部门进行分析应对。
(1)任务推送。风险管理局作为风险扎口部门,会根据分析形成的风险疑点通过风险管理系统作为风险任务下发至各应对单位。高度风险推送至稽查局,中度风险推送至专业应对税务所,低度风险推送至税源管理所,要求应对单位按照所列风险点
(比如医保数据比对不一致、房管数据比对不一致)进行风险应对。
(2)分析应对。税收风险应对单位在接收风险任务后,根据风险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风险报告,根据风险等级的不同采用不同的风险应对方式。低风险任务采用提示提醒、税务约谈方式,中度风险任务采用纳税评估的方式,高风险任务采用税务稽查的方法实施应对。
3.3.5反馈考核
反馈考核环节是风险管理的最终环节。风险应对单位在应对结束后,将税款查补情况等结果反馈至风险管理系统,税收风险管理局随后会对应对成果进行复核,确认第三方信息比对导致的风险点是否排除,掌握第三方信息的应用效果。风险管理局确认后会将第三方信息的应用过程及成果再反馈至第三方信息提供部门以便加强与第三方信息提供单位的沟通,让第三方信息在风险管理的应用中处于高效运转之中。
4 W 区税务局第三方信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现状
4.1第三方信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取得的成效
4.1.1风险应对成果显著
自第三方信息应用于风险管理以来,重庆市 W 区在降低行业风险、防止税款流失、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卓有成效。2016 年-2018 年,重庆市 W 区税务局利用三方信息比对异常数据后下发对应的风险任务,风险任务的应对成果暨三方信息利用成果瞩目,成为税务机关进行精确风险管理、堵漏增收的重要手段。
以 2017 年为例,W 税务局利用第三方信息进行风险应对成果共计 13460 万元,
对发改委、建委、房管局等部门的信息重点加工利用,累计清理 255 户次的在建项目、
竣工项目等,查补入库增值税 3763.7 万元、企业所得税 6.9 万元,加收滞纳金 1.71 万元;利用国土部门传递的土地出让信息,下发了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风险应对任务,风险排查 46 户企业,入库税款 3600 余万元。
4.1.2纳税人遵从度提升
第三方信息能够有效协助税务机关高效、快捷、全面了解并把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纳税人再也无法利用信息的不对称对国家税收形成流失风险,对于纳税人遵从度的提升也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对于税务机关而言,第三方信息的获取和利用能在日常征管的基础上为税务机关增添风险管控的途径,税务机关通过精确的风险点排除让纳税人知晓在信息化数据有效利用的今天,纳税人的信息已被实时全面监控,征管措施的震慑力使得纳税人的不规范行为无处遁形。
二是对于纳税人而言,税收风险通过第三方信息的应用被有效识别,违法成本的提高使得纳税人主观上会对税收制度及征管措施产生忌惮心理,主动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发生频率将大大降低,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随着客观征收环境的收紧和主观遵从的提升而不断提高。同时,由纳税人税务知识缺乏导致的非主观故意的漏税行为,W 区税务局通过纳税辅导、政策宣传等纳税服务方式提升了纳税人的税收风险认知和处理水平,优化纳税信用评价体系,开展纳税信用评价,落实好 A 级纳税人激励措施, 完善“黑名单”及 D 级纳税人联合惩戒机制,纳税人遵从度不断提高。2017 年 W 区税务局评定 A 级纳税人 160 户,与 2015 年度相比增加 45 户,增幅 42.86%,W 区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和纳税信用意识不断提高。
4.1.3信息不对称度下降
第三方信息存在多种优势一般可被用来检验纳税人的涉税信息的真实性确切性与客观性同时也可及时查看信息残缺等问题,为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提供了便捷与信息基础。对于税收微观以及宏观研究工作的开展能够展现更加充足、真实性更高、更加客观的数据资料。在日常风险应对中,基于第三方信息不仅能够利用税收管理人员拥有的社会信息以及纳税人申报信息,同时税务机关还可以根据第三方信息显示的技术指标以及质量标准等情况预测与评估纳税人目前的经营现状,经营规模以及经营水平判断申报信息是否真实、客观、精确,在纳税人生产经营管理的细枝末节找寻疑点, 大大降低无其他依据只听纳税人报送的数据的不对称现象的发生。
当前对税收风险管理造成阻力的重要因素在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信息不对称, 第三方信息的有效传递和整合直接解决的就是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税务机关通过第三方信息的汇总和掌握,打破了原来信息传递渠道不通畅导致的信息壁垒,不断缩小双方的信息鸿沟,降低信息不对称度,这对于提升征管效能,降低税收风险是基础性的重要意义。2017 年,W 区税务局对股权转让中个人所得税的风险进行应对,通过对区工商局传递的股权转让信息进行筛选,对转让金额在 1000 万以上的 91 户企业进行
分析,初选 6 户企业下发风控任务,入库个人所得税 60 余万元,较 2016 年实施的股权转让风险应对成果减少 10 万元,说明 W 区信息不对称度在降低,纳税人的各项信息变得更透明。
4.2第三方信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4.2.1信息采集受阻,制度支撑薄弱
(1)制度方面。第三方部门的配合虽然在征管法等法律法规中有所涉及,但仅仅是宽泛性的规定,对税务部门获取第三方涉税信息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健全,细节过于笼统,并未详细说明与规定,因而开展的搜集第三方涉税信息的相关工作无法从法律的角度得到根本的保证。对于获取第三方信息的保密、使用区间、流程、权限等未能进行详细的规定,标准不一,因而使得操作面临着诸多的障碍,比如当前重庆市 W 区税务局第三方信息的采集难以获取一些比较敏感的第三方数据信息,如医药公司卖给医院的药品,大医药公司批发给小医药公司的药品等数据信息以及银行方面的信息。在具体执行之时,协作部门的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不够明晰、约束力过低、权威性不足、立法层次过低等多种问题依然未能解决,强制性信息传递制度规定,税务部门无法获取更全面、更完整的数据,大大限制三方信息对于风险管理的数据来源作用。
(2)实操方面。少数乡(镇、街道)、部门对第三方信息和风险管理的认识停留在较浅的层面上,尤其是个别与税收关系不太紧密的部门,对于报送涉税信息等工作敷衍了事,对质量把关不严,综合治税环境氛围较差。初期,为减轻工作阻力,降低部门间工作协调难度,对个别与税收工作关系相对不紧密的单位,在信息格式方面要求相对宽松,加之综合治税平台对于互联网信息的采集模块尚未启动,信息采集的完整性不足,“互联网+税务”的理念没有很好地落实。
4.2.2信息处理工作量大,数据质量低
(1)数据量大。第三方部门根据报送要求,定期报送数据,2015 年至今,各单位向税务局累计传递信息 40 余万条,但应用于风险任务下发应对的第三方信息仅几千条。由于第三方部门涉及众多,信息采集周期固定,目前存在机械性上传信息,忽略信息质量,导致无效性、妨碍性信息增多,W 区税务局仅 2 人负责信息的采集和汇总工作,这无疑大大地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妨碍了信息利用的时效性。
(2)数据质低。重庆市 W 区收集的诸如房管信息,每月报送的信息达到上万、几万条,其中不涉税的信息占比较高,粗放化严重,加工整理难度较大。此外,存在第三方部门报送的信息缺失一些关键信息点,不便于与征管系统比对分析和与纳税人衔接联系。如在《区工商局股权变更涉税信息表》未列出股权变更的原因、类别,“股权变更金额”栏没有反映各股东具体金额变化情况;区水利局提供的《河道采砂项目》信息表,缺少河沙的实际开采监管情况和企业联系人及电话;社保局提供的《医保刷卡数据》,没有提供实际经营者及联系电话,经营地点等信息。
4.2.3信息处理低效,分析水平弱
(1)信息处理低效。一方面,第三方信息从采集到运用要经过多个步骤,由于数据加工及利用对人员税收业务素质、计算机专业素质等方面有着高水平的标准,其要求有关部门的在职员工分析评价得到的所有的第三方信息的可靠程度、真实程度与相关程度,这对其分析管理信息提供了阻碍。W 区税务局在职干部职工总计 552 人, 35 岁以上占比达 84.78%,35 岁以下人数仅占 15.22%,青年职工熟悉计算机操作但业务知识经验较少,有税收工作经验的职工计算机水平普遍较弱,加之税务部门对信息处理人力资源投入和专业技能培训不足,当下在税收征管方面仅依靠训练提高业务水平,加大人力资源的投入等基层部门工作是远远不足的。存在专业技能人员缺乏的问题。另一方面,信息化水平虽然在进步,然而数据的筛选和处理速度已不能满足现在风险管理的需求,信息的筛选及风险疑点确认主要以人工方式处理,没有统一明确的数据分析方法和分析流程,第三方涉税信息与征管数据、纳税人自报信息整合利用的数据库和数据分析模型单一且简单,关键性信息容易疏漏,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还处于较低的阶段。
(2)分析水平弱。由于没有从事数据分析的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目前风险管理系统未开发系统自动比对分析模块,无论是人工风险分析,还是借助于部门协作分析利用信息机制开展的短期集中分析,都远远没有发挥出现有数据的全部价值。2016 年,税务系统成立风险控制部门,设置了专门岗位从事风险数据分析工作,涉税信息利用效率得到了很大地提升,但仍未将数据价值发挥到最大化,信息处理仍显粗放, 由第三方信息疑点下发的风险任务数占比仍需提高。
4.2.4数据闲置严重,风险质效低
(1)数据闲置严重。目前第三方数据在风险管理中的运用需求主要来自于基层单位自报风险任务和局内开展专项行业风险应对任务,由于税收风险任务应对并不是随时存在,而第三方信息数据是定期采集,处于“谁需要谁提取”的状态,导致了大量的第三方数据采集后闲置在系统内成为无用信息,既造成了数据浪费,又加大了数据泄露的风险。
(2)风险质效低。税收风险管理的直接体现方式为风险任务的下发和应对。当前重庆市 W 区税务局以“第三方数据比对不一致”疑点下发的任务应对质效处于较低水平。以 2018 年为例,W 区税收风险应对组织收入 30410.55 万元,全年下发任务
699 户次,而利用三方信息下发的 236 户次风险任务仅组织收入 1705.01 万元,收入仅占全部风险任务组织收入的 5.60%,W 区税务局税收风险管理对于第三方信息数据的需求远远不够。
4.2.5系统平台分散,流程运行不顺畅
“互联网+”时代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融合,重庆市 W 区税务局在整个税收风险管理环节中存在不同的环节在不同的系统中操作的现象,系统平台分散,比如数据采集在综合治税平台中进行,数据筛选和疑点确定由人工在 Excel 表格中操作,风险任务的推送、应对、反馈在税收风险管理系统中运行,这不仅使得整个风险应对流程低效, 也造成了第三方信息与征管信息、纳税人信息的整合不够紧密,不同系统间的转换渠道不畅通。
4.2.6保密机制缺失,保密意识弱
第三方信息囊括了纳税人生产经营的各项信息,为了保障纳税人的隐私和商业机密,信息的传输和应用应当有一个在合法范围内使用的完善全面的对信息进行加密的信息安全保障技术,要求信息接触人员不得泄露信息,以此来保证在不包括在税收征管的其他领域不会有机会使用第三方的信息。而 W 区税务局尚未有一个相关第三方
信息保密机制,三方信息处理人员及风险应对人员的保密意识较弱,增加了税务机关泄露纳税人信息的风险,容易造成三方协作部门对税务部门的信任,不利于后续信息的采集及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
5 国外税收风险管理运用第三方信息的经验启示
5.1国外税收风险管理运用第三方信息概况
发达国家对于税收风险的管理较国内发展得更早,其信息化更加完善,在进行税收风险的管控和采集第三方信息等方面有了许多的发展经验。本文将在制度保障、信息技术、综合治税环境、社会信用体系、人才团队五个方面通过论证德国、美国、澳大利亚三国进行对比,并在下表说明(见表 5.1) 。
表 5.1 美国、澳大利亚、德国运用第三方信息进行税收风险管理概况表
5.2国外税收风险管理运用第三方信息经验启示
5.2.1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
发达国家从宪法、基本法到一般的税收法规,从税收法律体系确立的基本原则到具体的税收法律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从税收法律规范主体体系到与税收相关的法律规范体系,涉税信息的管理都是建立在一套相互依托的制度基础之上,包括企业层面的会计准则及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全面的纳税申报制度、涉税第三方信息采集和报告制度、纳税人身份号码制度、信函裁定制度、大企业申报前稽查制度等。这些制度形成了以会计信息治理为基础,以纳税申报信息和第三方信息采集为主体,以各类信息披露制度为补充的涉税信息综合保障体系,完备的法律保障体系可以使第三方信息名正言顺地运用于包含税收风险管理在内的税收征管。
5.2.2成熟的信息处理技术
发达国家由于经济的进步,信息化水平普遍较高。他们重视对于对数据的采集、储存和保密,采用全国统一的纳税代码,纳税代码的通用性使得税务机关很容易与其他部门交换相关涉税信息,使关于纳税人的信息来源非常丰富。同时他们拥有成熟的信息处理技术,这对于税收风险管理无疑是高效率、高质量的保证。建设纳税人账户实时数据库,在纳税人申报前从第三方获取各类涉税信息,并及时纳税人的实时数据库,在纳税申报环节结束后,税务机关会自动识别申报信息与实时数据库的信息不匹配的数据,智能化地对申报资料进行合法性与逻辑性进行审核,极大地增强了第三方信息对于风险管理的预警功能。
5.2.3科学的税收风险管理
在上述研究的国家中,他们主要在风险管控、税源监控时实行分类管理的方法。其进行分类管理是立足于税收风险管理系统的,主要途径是进行评估。例如,在澳大利亚,税务机关进行工作时就是根据从各种途径得到的信息、指标体系以及风险特征库,来与提交申请的纳税人的相关信息进行比较,以此划分不同的纳税人的风险级别, 再来进行有针对性的纳税评价,当存在评估指标与标准指标偏离出一定程度的纳税人时,就会采取一些措施。不仅如此,为了更好地控制纳税人的涉税风险,在对已发现的问题实施全面风险处理时,相关工作人员需要查验第三方信息与有关证据,同时还应考虑税务代理或纳税人的相关说明。
5.2.4良好的综合治税环境
为了确保信息资料的准确和来源,就要求税务部门努力营造适宜的综合治税环境,使得其工作效率更高。比如为有效地实施风险管理需要加强信息分析系统的建设、制定良好的税务管理策略与纳税服务。税务部门应当关注完整税收管理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如第三方信息报告制度与税收协助制度。税收征管需要多方力量共同努力,税务机关与多个部门以及行业合作协调才能有效实施。例如海关、银行、证券、法院、警察、保险、能源、和国债等。为了使纳税人能自愿依法纳税,应当特别注重纳税风险的预防,建立税收协助制度。因此税务机关需要根据税收协助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向相关部门收集第三方信息与资料。税务风险管理模型应当以“培育自愿参与”为中心, 鼓励自愿纳税而不是出现纳税问题时才处理,实行诚信推定和失信惩戒,相信纳税人是诚实的,但若因失信造成税收流失的风险,就会造成缺乏信用记录或信用历史,导致企业难以生存,个人在消费、求职等方面会受到很大限制。
5.2.5完备的人才体系
发达国家在税收风险管理中普遍拥有完备的人才体系。由于第三方信息多且杂,
税收风险管理人员有限,他们倾向于建立税收风险管理团队,合理配备不同专业的人才,同时注重提升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精神,提高进入税务局工作的人员的素质门槛,职业生涯全流程严格考核,为了培养专业的税务人才或使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更高,可以利用多种方式来培养,例如学分制培训、远程教学、脱产学位教育等。
5.2.6完善的中介代理机制
发达国家的税法纷繁复杂,晦涩难懂,企业对财务制度不能完全地理解和掌握, 税务中介代理服务发展迅速,已具有完善的市场。为了使纳税人的权益最大化,许多人会请教相关代理人或中介机构。如专业税务代理师、注册会计师等。除此之外,代理或中介代理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策划税收方案、合理避税和代理报税等。不仅如此,税务代理人也遵循税务局的严密监控,保证税务代理市场规范化, 为纳税人依法纳税提供了保障,降低因纳税人客观税收知识缺乏导致的税收风险。同时,税务中介介入后可以正确地计算、申报税额,有效规避因知识缺乏引起的申报错误,提高纳税申报准确性,减少税务部门税收风险管理的工作量。
6 W 区税务局风险管理运用三方信息的改进建议
6.1完善制度保障,扩大信息采集面
6.1.1完善保障制度
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可以确保第三方涉税信息科学合理地用于税收风险管理。税收风险管理虽是提升征管效能的重要方式,但它的概念、方式没有法律法规层面上的规定,第三方信息也没有法律层面上明确、完整的规定。为了确保发挥最佳风险预警作用,在税收风险管理过程中要根据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应用第三方涉税信息。
(1)完善规章制度。为了扩大信息采集面,实现全社会的信息资源共享,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势在必行,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不仅如此, 还应当在第三方涉税信息应用方面明确具体操作,鼓励各部门主动积极的参与协税护税。各相关部门应当熟知社会综合治税中各自的权利与应尽义务,确定传输数据的时间与形式,同时对于政府部门以外的新闻媒体、普通民众和各行各业应明确提供第三方信息时需要承担的责任。
(2)完善信息共享激励约束机制。主要从建立完善可行的绩效评价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两方面进行。首先绩效评价制度需要按规律及时的评估政府各部门信息合作应用、信息质量和资源共享等,区政府绩效考核过程应表彰奖励业绩优异的部门并通报处理效率低下的部门;其次为了加快经费保障制度建设工作的推进,年度财政预算应包括提供涉税信息的必要开支,通过财政资金奖励的方式,表彰鼓励对促进社会与经济效益作出重要贡献的部门;最后是营造综合治税环境,环境对于第三方信息在“互联网+”时代传递具有土壤性的作用,由于当前 W 区存在综合治税氛围不浓的问题, 需要政府部门加大对第三方信息的重视程度和管理、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综合治税环境氛围。
6.1.2扩大信息采集面
(1)拓宽部门信息采集面。目前,第三方信息采集面已几乎覆盖政府的职能部门,然而对于银行、海关掌握的涉税信息还因敏感等原因无法汇入三方涉税信息的集合,信息采集范围局限,同时银行等部门掌握的信息较为重要,是分析企业资金往来的重要依据,因此建议增加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海关以及如辖区内的税务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会中介机构合作单位,丰富涉税信息的收集平台。
(2)拓展互联网信息采集面。随着“互联网+税务”时代的到来,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思维进行税收风险管理已成为国家战略、大势所趋。第三方信息来源伴随纳税人经济活动范围的扩大越来越广泛,互联网及新闻媒体就是信息采集的重要来源。因此,
要在平台中接入互联网信息采集接口,充分地挖掘互联网信息,从互联网实时关注、获取相关涉税信息,为税收风险管理提供及时、全面、可持续的信息来源。
6.2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加数据分析深度
6.2.1提高信息化水平
为了高效快捷地利用信息技术来提高管税效率,分析包含采集、处理、分析、应用、反馈等多个环节的信息流是关键。目前第三方涉税信息应用虽大致规定了格式和标准,然而仍然普遍存在大量问题,总体而言,没有完善的整体的规划与开发目,不易采集,所收集信息不全面,而且成本增加等,比如多次采集、无效采集、采集标准不一致以及口径有差异等,目前 “金税”三期工程的四个系统建设之一的外部信息交换系统的建设即为了提高信息利用率,税务部门可以采用信息技术处理第三方涉税信息交换中出现的问题。不仅如此,还应当与有关部门共享信息,联网规定数据采集标准建立全方位的涉税信息指标体系,该体系应当包括税收所有业务的综合信息。
6.2.2增加数据分析深度
(1)建立完善高效的机制。为了建立可以有效传递和使用第三方涉税信息的信息应用机制,税务机关应当促进工作流与信息流紧密联系,尝试创建分析—评估—检查—管理,层层深入,各部门互相配合,高效协作的互动机制。各个部门应当明确各自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所在,因此还需根据高度集中的庞大数据量构架分析利用制度, 确保分析、评估、检查、管理各方面责任明确。通过此项措施为税收风险应对提供依据。不仅如此,为了创建更好的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与应用机制,还应当评价预测涉税信息的利用率反馈并逐步提高数据信息质量。
(2)进一步优化数据传递标准,根据税收风险管理对于数据的需求,制定统一的数据传递标准和数据传递格式,剔除垃圾数据和错误信息,科学规范地报送。重点采集金额大、品目复杂的数据,对数据进行科学归类。同时根据往年第三方信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的信息台账,总结出风险性较高的信息类别,为了便于填写第三方有关信息,促进税务机关进行高质量风险应对的效果,应当增强信息匹配的效率,因此要进行严格筛选,选出层次和深度有适宜风险管理的信息。
(3)借助平台。扩大信息技术在税收管理中的数据分析作用,开发先进的技术设备。进一步优化综合治税平台,完善各种技术设备的配套使用,如分析软件与分析模型等。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税务”也应运而生,为了促进数据分析智能化发展,应有效的结合应用软件和税收征管系统。该系统通过采集各行业各种类型与规模纳税人的详细数据和资料,建立应用软件和相应的分析模型比对剖析指标。
该系统可以自动分析输入纳税人信息,对各项数据指标进行全面详尽的“体检”,详细剖析各项数据并与已建立的分析系统模型比对,指标出现异常时通过红色预警告知。
6.3加大信息需求,提升风险应对质效
6.3.1及时推送疑点数据
重庆市 W 区税务局第三方信息利用率不高的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风险控制部门未对信息进行及时的筛选和疑点确认,因此借助优化后的平台,系统自动将第三方数据与征管数据进行比对后,由税收风险管理局按天或按周将疑点推送至各风险应对单位,有风险应对单位对风险疑点作出核实,避免数据的滞留和过期现象。
6.3.2强化对第三方信息风险任务的考核
第三方信息风险任务作为全局风险应对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风险管理局要加大对第三方信息应用于风险管理的任务的复核力度,对风险应对成果纳入绩效作出考核,提升应对质效,防止低质量、应付的现象发生。
6.4构建一体化平台,畅通运转渠道
6.4.1构建一体化平台
“互联网+税务”要求税收风险管理也要实现信息化、智能化根据税收风险应对流程,构建信息采集、信息筛选、风险任务识别、风险任务下发、风险任务反馈、风险任务考核的一体化平台。系统对第三方信息进行直接接入,设置风险指标库,实时开展第三方信息、纳税人信息和征管信息的比对,借助辅助分析监控系统,对税收风险进行预警。为了更高效地处理大量信息,可以创建关联各相关部门的信息应用系统平台;税务机关可采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包含全部税种、全部工作环节的应用平台, 形成相关部门,省局,总局信息互通的信息处理系统。信息处理系统应当可以实现信息采集加工、信息比对分析、风险疑点确定等第三方信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的全流程。该系统的功能多样完备、稳定安全,还可以共享信息资源而且监管控制严密。
6.4.2拓展平台功能
由于当前W 区系统功能不完善,需将平台功能扩展为集新闻公告、数据采集、查询统计、分析比对、报送评价、数据分发、“互联网+”、成果展示等为一体的系统。在数据分析阶段,可根据各部分汇总的综合性涉税信息,自动归纳总结风险点,并按照风险点的多少对纳税人进行风险等级排序。为了实现资源共享,可以将外部与内部的数据收集汇总,便于不同级别不同部门使用。外部数据包含多种形式的数据,如政府部门征管采集数据、交换数据与互联网搜索数据等各种形式的外部数据可以用开放式数据接口导入并统一放在中心数据资源库中存储。
6.5组建专业团队,推行税务代理
6.5.1组建专业团队
(1)培养内部人才。实行专业人才团队化,组成专业人才团队,对第三方信息的采集、交换、运用和成效评估进行全流程的全面性、专业性的统筹规划。要在实际三方信息应用于税收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发现、运用、培养人才,建立第三方信息运用人才库,同时对风险应对人员进行风险应对的专业分析、应对培训,不定期进行业务能力测试与考核,畅通业务交流与学习的渠道,不断提升风险管理人员的税收专业知识及计算机知识,培养复合型人才,保证第三方涉税信息管税的人力资源支撑。
(2)组建专家团队。W 区税务局虽然人员较多,但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等职业资格的人员较少,因此除了培养内部人才之外,可以借助外部力量,在税务系统外招募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组成专家团队,对税收风险的深入分析和第三方信息的高效率运用提供帮助。
6.5.2推行税务代理
当前 W 区税务局固定户纳税人达十万余户,素质参差不齐,征管难度大,税收风险高。推行税务代理,宏观上有利于依法治税,微观上有利于完善税收征管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征纳双方的合法权益,因此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税务代理,可以增加纳税人申报信息的准确性,保证第三方信息同征管信息的一致性,降低因纳税人客观能力不足造成的税收风险。
6.6建立保密机制,强化安全保障
第三方信息涉及到纳税人的隐私和商业机密,信息的传输和使用需要健全的信息保密机制信息安全保障技术,税务部门需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6.6.1建立信息保密机制
信息接触人员需要遵守保密规定,专人实名制负责,保密级别高的信息应签署责任明确的保密协议,保证除税收征管之外其余部门及人员不得应用第三方信息,严肃问责、严厉惩处泄露第三方信息的行为。
6.6.2强化安全保障
“互联网+税收治理现代化”建设应当集中资源强化信息安全检测系统,做好网络信息泄露的预防和核查工作,严厉打击。为了确保合法利用信息,需要遵循信息保密法规。可以采用信息安全保障技术,授权管理涉密信息,强化监管身份认证与存取访问过程,优化升级信息库,实行信息应用痕迹化管理,确保第三方信息不被用于除税收征管工作外的其他领域。
7 研究结论及不足
7.1研究结论
在“互联网+”趋势下,税务总局已把完善数据管理和风险管理机制建设作为建立优质高效税收征管体系的战略支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驱动器”。为了使税务机关掌握充分的税收信息并判断纳税人申报的涉税信息是否准确,可以利用第三方提供的涉税信息,为税收风险管理的预警提供了数据来源,为更好的管理税收风险提供了根据和线索,同时也为税收风险管理的理论分析提供了强大的数据库来源,税务机关税收风险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也为提高税收风险管理与征收税务管理能力作了详实有力的补充。本文的研究成果如下:
(1)通过选取重庆市 W 区为研究对象,分析了第三方信息在税收风险管理中的应用的案例,发现当前第三方涉税信息在风险管理上运用在降低信息不对称度、提升征管质效、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方面成效明显。
(2)当前 W 区税务局第三方信息在风险管理的运用过程中仍处于人工为主、系统为辅的低智能化阶段,未充分利用“互联网+税务”关于大数据互通、发散的思维, 存在制度支撑薄弱、数据质量低、信息化水平不够、风险应对成效不尽如人意的弊端, 离“互联网+”要求的数据管理要求还较远,不足以面对未来更加复杂的税收环境,不满足当今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征管模式的需求。
(3)提出今后在制度保障、数据质量、平台建设、信息化水平、风险应对质效和保密机制方面更好地收集涉税信息,以更好地进行风险管理的建议和措施。
7.2研究不足
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对重庆市 W 区税务局在税收风险管理应用第三方信息进行了分析研究,归纳了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但由于自身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缺乏,论文还有一些不足之处:
(1)第三方信息在税收风险管理的应用实效性问题。由于税务机关在机构合并前,原国税、原地税对于第三方信息产生的风险应对成果的统计方法不一致,本文没有涉及第三方信息引入到风险管理中所带来的效果验证。
(2)由于未直接负责第三方信息的相关工作,重庆 W 区税务局第三方应用的现状及运转流程了解不够全面,未能提出具体的系统开发和设计的建议,提升信息化水平的建议还停留在原则上、理论上的泛谈,有待于深入研究。
(3)当前对于第三方涉税信息更多侧重于政府其他机构,对于互联网信息的采集、甄别、利用水平较低,素材极少,“互联网+”思维也体现得不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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